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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小快灵”立法为发展增底气添活力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王萍 通讯员 宿人宣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14期  浏览字号:
  作为汴水咽喉、九州通衢的宿州,人文历史厚重,曾让白居易留下“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的名篇,让苏轼发出“此去淮南第一州”的感叹。如今,宿州是农业大市,特色优势农产品实现全产业链发展,被誉为“果海粮仓”和华东地区“菜篮子”,还积极推进汽车零部件、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等产业发展。
  近年来,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创新运用“小快灵”立法模式,聚焦农业农村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非遗传承保护等领域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着力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务实管用,地方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持续提高,以法治护航宿州高质量发展。这座历史与现代交融的活力之城,以“小切口”立法为发展增底气添活力,书写着“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生动篇章。
  凸显地方特色 擦亮农业名片
  聚焦农业领域,制定《宿州市夹沟香稻米保护条例》和《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促进条例》,助力宿州加快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步伐。
  夹沟香稻米是宿州特色农产品的“金字招牌”,但面临着品牌影响力弱、市场占有率低等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安徽省首部单一农产品保护地方性法规——《宿州市夹沟香稻米保护条例》。条例仅18条,“身板”虽小却蕴含“大智慧”,明确宿州市行政区域内夹沟香稻米的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及监督管理等,细化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夹沟香稻米保护和产业发展,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宿州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在制定《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促进条例》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先后赴江西、河南、吉林等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地区及本市各县(区)开展实地调研,促进了这部法规的顺利出台。条例共21条,坚持务实管用为要,注重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在建设补助资金和管护资金来源、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丰富建后管护方式等方面,提出若干措施供基层选择,不搞“一刀切”,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产业发展
  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在制定《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过程中,创新工作机制,首次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在“双组长”的领导下,起草工作专班开展立法调研、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召开企业和行业协会座谈会、组织专家论证等工作,有力保障了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
  条例针对市场主体关切的政府履约践诺、部门公正执法等进行制度设计,特别是把贯彻落实安徽省委“建立签订合同协议、作出行政承诺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要求作为立法重点,力求从源头减少涉企纠纷,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条例的出台是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标志着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公司能够发展到今天的规模,离不开宿州市优越的营商环境。宿州就优化营商环境专门立法,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基础。”多位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落地落实给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后盾和支持,推动了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传承红色基因 守护城市历史
  为保护宿州特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制定《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和《宿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在立法调研中,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现宿州市非遗保护工作存在非遗传承人发展环境不够好、非遗展示和活动场所缺乏等问题。在《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中针对这些问题都增加了细化、可操作的规定。比如规定“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情况经评估合格的,由市人民政府每年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传习补助;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情况经评估合格的,由县(区)人民政府每年给予不低于二千元的传习补助。”补助标准虽然不高,但增强了非遗传承人的身份认同感、自豪感。
  宿州市现有革命文物26处,其中11处与淮海战役有关。《宿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突出红色传承、切准地方特色、推动区域协同,对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传承弘扬、保障监督、区域协同进行规范,为红色资源的保护筑起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条例已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徐州、河南商丘、安徽淮北和宿州四地首次开展区域协同立法,携手共护淮海战役红色资源。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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