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入三审 规范治安案件调解工作

来源: 人民日报  浏览字号:
  6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此前,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该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明作了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治安案件调解工作。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调解处理治安案件,应当查明事实,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单位、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执法,完善有关处罚程序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补充:将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完善关于扣押的审批手续,并增加规定当场扣押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进一步明确涉未成年人案件举行听证的情形,并增加规定听证不公开举行、听证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提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治安违法记录也应予以封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上述意见。(倪 弋)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