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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编入法典 低碳向未来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李倩文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9期  浏览字号:
  当太阳能板在屋顶有序排列,新能源车零排放穿行街巷,无纸化办公代替纸张堆砌……绿色低碳逐渐成为我们生活的“默认选项”,每一处改变都在为可持续未来添砖加瓦。
  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引人关注。
  “单设绿色低碳发展编,在其他国家是不曾有过的,是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显著特点。”审议时,吕忠梅委员说。景汉朝委员也表示,世界上约20个国家有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典,但我们国家的这部法典很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特别是废弃物循环利用、绿色消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
  “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值更高,希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草案说明时表示。
  在今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涉及生态环境的建议共355件,从代表建议的内容上来看,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建议167件、占47%。
  “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的一项重大创新。”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说,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既彰显了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价值引领,也充分回应了群众关切、时代之问,为世界贡献了环境生态法治建设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绿色低碳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据悉,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分为4章、113条,在现行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等基础上,结合现实需要,聚焦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绿色低碳发展重要环节、重要领域,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法律制度。
  如何让消费更加“绿色”?“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国家鼓励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建立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对规范绿色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绿色权益、引导公众绿色消费等方面作出规定。雒树刚委员认为,绿色消费对于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意义重大,建议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绿色消费”的法律规定。同时,将草案各部分涉及绿色消费的内容进行进一步梳理和充实,形成关于绿色消费的比较完整系统的法律规定。
  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永恒课题。钟志华委员认为:“要梳理关于低碳和节能的概念,现在绿色低碳能源越来越多,不能笼统地说能耗高就不是低碳,不能简单地将‘能’和‘碳’混到一块,这对我们的发展很重要。”郑功成委员建议,在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第二章中增加规定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产业政策,比如鼓励引导企业实现绿色低碳生产、存储、运输、经营等。
  目前,我国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业发展较快,草案对退役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作出规定,还明确国家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体现出法典编纂的与时俱进。沈金强委员表示,草案强调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政府责任,建议对涉及多方责任的条款再进行深化。
  此外,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还提出,要进一步研究推进涉外法治问题。彭清华副委员长建议,对草案中有关涉外条款规定作进一步研究梳理,适当加以整合充实。目前草案中的涉外条款涉及海洋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等领域,针对性都比较强。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谭成旭认为,随着绿色经贸规模不断增大,推进绿色标准、制度的完善与全球互通互认已成为国际重要议题,绿色标准规则的制定主导权和衔接成为当今大国竞争中重要的博弈工具之一,为适应这一新趋势,我国在绿色标准制定中需要积极与国际标准对接,建议增加加强绿色标准合作的相关内容。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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