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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代表意见 提升工作质效

通讯员 阮慧玲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赵祯祺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8期  浏览字号:
  3月23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列席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等法规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庄稼汉,秘书长黄新銮等到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15位来自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领域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和履职实践,积极建言献策。
  “建立代表建议清单管理制度,动态更新建议办理状态。对跨年度未办结的代表建议实施滚动督办。”
  “针对代表多次就同一事项提出重复性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理意见。”
  “对于农户未提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农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鼓励销售企业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充分肯定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代表工委、农业农村工委等部门,认真梳理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能采纳的积极采纳,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代表。3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法规。其中《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采纳代表意见建议15条,《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采纳代表意见建议6条,其他法规也不同程度采纳代表意见建议。列席座谈会的陆盛彪是连任两届的省人大代表,去年他提出了“关于修订《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的建议”,这次座谈会上提出的5条意见被采纳。他说:“对这个法规的修订,期盼已久。非常高兴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亲自参与这个法规的修订,对履行好代表职务充满信心。”
  为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早在2000年,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就探索建立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听取代表们对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工作的意见建议。这一做法沿续至今,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并召开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会。多年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列席代表座谈机制,持续扩大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2020年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规定每位基层省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推行代表专题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即根据常委会会议议题,邀请相关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列席。2023年,进一步优化列席代表座谈会工作,由常委会党组书记主持座谈会,与座谈会主题相关的常委会分管领导、相关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围绕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领域、相关专业或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参加。同时,打造“代表驿站”,建立列席代表通气制度,在会前向代表传达中央和省委关于代表工作的新要求新精神,通报常委会会议的有关情况,引导代表围绕座谈会主题认真准备、提好意见建议。
  “现在,列席代表座谈会主题鲜明,代表们深入思考,发言质量越来越高了。”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如省人大代表郑丽煌、肖钦、林爱应邀列席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座谈会上围绕审议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情况的报告》,提出“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要发挥科技作用”、“加大乡村人才培养”、“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等意见,都被采纳并写入省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共邀请全国人大代表5人次、省人大代表64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收到各类意见建议330多条。这些意见建议经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吸收采纳,有力推进了立法、监督等工作,同时有效调动了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
  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永恒的课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与代表座谈,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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