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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法治护航 聚力文旅发展“新风口”

通讯员 张艳艳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徐航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8期  浏览字号: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一直以来,牡丹就是洛阳的城市“名片”和文化象征,在提升城市品质、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来,洛阳牡丹面临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管理与治理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牡丹种植标准化、规模化程度不高、种植用地指标受限等因素,严重制约着牡丹产业的转型升级。
  紧盯洛阳牡丹这一立法“小切口”,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多次组织召开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立法项目论证专题研究会、座谈会等,积极协调部署洛阳牡丹立法工作,广泛听取市直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负责人等意见建议;深入牡丹园艺基地、牡丹产业龙头企业等实地调研,详细了解牡丹种植发展与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现状、文创艺术品研发现状、主题文旅业态发展情况等,围绕牡丹种质资源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建章立制,推动牡丹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洛阳牡丹高质量立法打下坚实基础。
  历经实地调研、多方座谈、探讨修改,《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自此,洛阳牡丹有了立法保障,牡丹产业从业者也迎来了“春天”。
  大力发展“鲜花经济”,牡丹从“富贵之花”变为“富民之花”。着眼于此,《条例》明确管理职责,突出了产业发展,回应了社会热点关切,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着重对产业发展、市场导向、平台打造、龙头企业培育、交易流通、文旅文创发展等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条例》设立“保障措施”专章,围绕牡丹产业要素保障,对品牌建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科技研发、资金保障等扶持措施进行规定。
  “《条例》旨在保护和发展牡丹资源,也是在保护和传承洛阳的优秀传统文化,将有助于推动牡丹文创产品的研发与创新,规范和引导洛阳牡丹品牌建设,促进牡丹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牡丹文创产品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李学武表示。
  法贵必行。《条例》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综合运用汇报座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发挥监督作用,深入查找牡丹保护与发展中的堵点难点及深层次原因。根据执法检查情况,《条例》施行效果良好。目前,洛阳年产盆花突破90万盆,年销鲜切花2750万支。在三产融合上,洛阳牡丹已实现加工全链条、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全市牡丹深加工主要生产企业18家,打造出食品、工艺美术、生物制品三大领域,共340多种牡丹相关产品,2024年营收1.8亿元。从牡丹画、牡丹瓷,到牡丹籽油、牡丹花茶、牡丹鲜花饼,法治护航“国色”雍容,促进产业“飘香”。
  “用立法手段呵护洛阳牡丹,洛阳值得点赞”、“有了法治保障,洛阳牡丹肯定能越叫越响,洛阳文旅也会越来越火爆”……《条例》实施一年多来,群众对洛阳牡丹以及洛阳文旅产业的未来充满信心与期待。
  作为十三朝古都,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给洛阳文旅产业持续向新向上注入源源不绝的动能。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作用,以法治夯实文化保护、助推产业发展:赋能“文化+”效应,制定《洛阳市关林保护条例》,支持关林保护管理机构等采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等创新文物展示方式,开展教育教学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为推动洛阳三彩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保护性传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守护民族瑰宝,市人大常委会起草《洛阳市洛阳三彩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举行推动黄河保护法贯彻落实“天下黄河洛阳美”主题活动,监督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开展市文物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面对面”活动,组织人大代表、企业代表与文物局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系列问答,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
  下一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以法治为根基,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发挥作用,针对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有效发力,讲好传统文化故事,擦亮洛阳牡丹等文旅产业“名片”,以人大履职为洛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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