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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赵祯祺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2期  浏览字号:
  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
  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历久弥新。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取得丰硕成果。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了立法法、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多部有关人大制度的基本法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在这重要历史节点,又有两部人大制度相关的重要法律进入修法“快车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监督法、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保障。
  监督法施行17年首修,以法制推进人大监督提质增效
  “通过!”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
  监督法自酝酿、起草、审议到诞生,历经五届人大,穿越了20年光阴。此次修法也是监督法自2007年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修改后的监督法在指导思想上增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本次修法,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如何增强刚性、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修改后的监督法明确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加强工作统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
  有媒体评论称,修改后的监督法完成了理念上的提升、体制上的完善、机制上的创新,必将为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体现人大制度优势功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代表法再迎修改,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代表法是一部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法律,于1992年由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先后在2009年、2010年、2015年进行3次修改完善。2024年,代表法迎来第4次修改,修正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十二次和十三次会议进行初审和再审,并决定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修正草案从充实总则部分规定,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完善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有关规定,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等9个方面作出修改。
  值得关注的是,修正草案特别明确要加强代表履职宣传工作,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通过展示代表履职风采,不断提升代表工作能力水平。
  代表法的修改与每一位代表息息相关,代表们对此充满期待。
  本次修法不仅能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也是一次良好的契机,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更广泛动员和有效组织全体人民以主人翁姿态投身改革开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心聚力。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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