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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国家公园法草案二审稿时建议
向社会公示国家公园服务提供者名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近日对国家公园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杜小光委员建议,向社会公示国家公园服务提供者名单以及选择方式,增加透明度。草案二审稿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国家公园区域内开展经营性服务的,可以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以竞争性方式选择服务提供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杜小光建议,在“可以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以竞争性方式选择服务提供者”后增加“并将选择方式以及被选中的服务提供者名册向社会公示”,由此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
张道宏委员建议,对跨区域国家公园保护协同机制作出原则性规定,明确“探索建立跨区域保护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
王毅委员提出,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的科学性非常突出,专业性强、跨学科特征以及区域差异大,可以借鉴黄河保护法第十四条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建议在总则中增加设立咨询机制的内容,表述为:“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设立国家公园保护和管理专家咨询机制,为国家公园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保护问题等提供专业咨询。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记者蒲晓磊)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