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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69件,其中要求修改法律的议案32件、制定法律的议案37件。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归类后,共有42个立法项目。
财经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不久,4月12日财经委专门召开了由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等26个承办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会议,根据承办议案数量多、涉及面广、难度大等特点,研究议案办理工作,并就议案初步处理意见分工作出安排,明确相关要求。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代表联系沟通,采取当面汇报、电话视频、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征求代表的意见。从承办单位反馈汇总的情况看,代表对议案答复意见及办理工作表示认可满意。全国人大财经委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等相关工作,对每件议案分别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11月2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第24次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代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能源法(2件)、民营经济促进法(7件),要求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2件)、海商法(1件),共12件议案提出的4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已提请审议,其主要内容在相关法律草案中已有考虑,建议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后续工作。
二、代表提出的要求修改企业破产法(8件)、产品质量法(2件)、旅游法(1件)、税收征收管理法(1件)、招标投标法(3件)、预算法(1件)、价格法(1件)、保险法(1件)、中国人民银行法(1件)、节约能源法(1件),要求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3件)、行业协会商会法(2件)、社会信用建设法(2件)、机关事务管理法(1件)、航天法(1件),共29件议案涉及的15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起草单位加快工作进程,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三、代表提出的要求修改合伙企业法(1件)、建筑法(1件)、票据法(1件)、电子商务法(2件)、特种设备安全法(1件)、邮政法(1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件),要求制定家政服务业管理法(1件)、现代物流促进法(1件)、航空工业促进法(1件)、自由贸易试验区法(1件)、国债法(3件)、公益广告法(2件)、业主委员会选举法(2件)、住房租赁法(1件)、国防工业法(1件)、低空经济促进法(1件),共22件议案涉及的17个立法项目确有立法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争取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四、代表提出的要求修改证券法(1件),要求制定商事调解法(1件)、芯片法(1件)、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发展促进法(1件)、不动产征收法(1件)、无人系统装备管理法(1件),共6件议案提出的6个立法项目,建议通过进一步加大现行法律法规执法力度,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改进工作,解决议案所提问题。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4年12月21日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