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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以下简称华侨委)审议的议案共9件,由来自天津、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四川、台湾等8个代表团的276人次代表提出,内容均为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上述议案认为,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侨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对于更好依法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议积极推进立法工作稳步开展并形成法律草案。
华侨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工作。在承办过程中,华侨委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重大理念,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两个联系”为抓手,强化“五个结合”,切实提升代表议案办理质效。一是将议案办理与立法工作相结合,围绕涉及的13个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二是将议案办理与监督工作相结合,依托常委会专题调研,采取实地调研和委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各地有关部门及侨界代表人士关于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将议案办理与侨务外事工作相结合,在出访、参会以及接待来访时,了解海外侨胞有关权益保护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四是将议案办理与代表工作相结合,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华侨委会议、参与华侨委组织的学习培训和调研,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听取代表意见并及时反馈议案审议办理情况。五是将议案办理与有关部门沟通交流相结合,通过座谈、联合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国家各涉侨部门的意见建议。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华侨委强化高质量审议代表议案,稳步推进华侨权益保护法立法工作。2023年12月,华侨委召开全体会议暨华侨权益保护法立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立法工作专班,正式启动华侨权益保护法立法工作。2024年4月、6月,分别召开立法工作专班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就相关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布置和要求。目前,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24年11月5日,华侨委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对上述9件议案进行审议。华侨委认为,将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这是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有力推进侨务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侨务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接下来,华侨委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立法工作要求,深入做好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论证,积极吸纳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快推进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交付审议的9件议案有关情况统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
2024年12月21日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