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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关于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1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9年至2023年,全国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36.05亿元,年均增长8.85%,比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5.3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7981.7亿元,年均增长8.68%;地方财政投入12554.35亿元,年均增长9.09%。2024年,中央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预算安排3343.15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支出。
报告表示,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履行支出责任,不断完善政策、突出支持重点,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支持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原来由民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管理的相关救灾资金,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管理,解决长期以来救灾资金多方投入和重复建设问题。支持全面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自2019年起,整合设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各级财政5年合计安排资金756.41亿元。支持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保障能力,立足“全灾种、大应急”,全力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支持打造应急抢险救援国家队、主力军。
在支持做好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面,整合设立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创新建立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支持灾区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排危除险。5年来,共安排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79.81亿元,有效支持应对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23·7”海河流域性特大洪水等重特大自然灾害。
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呈现多发频发趋势,基层应急管理基础仍然薄弱,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管理使用还面临一些困难挑战。对此,报告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政策体系:健全财政制度政策,深入推进省以下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督促指导地方因地施策,科学合理制定改革方案,加强省级统筹;优化资金投入模式,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防灾减灾领域资金分配方式,引导地方加强防灾综合统筹,发挥资金集成效应;科学精准管理资金,规范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领域资金口径,明确统计界限,实现项目资金可追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更好发挥财会监督优势,开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倪弋)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