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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州聆听民主法治的铿锵足音
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从1954年至今,历经阳光和风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改革和创新中与时俱进,砥砺前行,在中原大地上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今天,我们把目光聚焦河南郑州,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郑州实践中聆听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前行的铿锵足音。
民主之路:一路栉风沐雨探索前行
1954年6月28日,郑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标志着郑州从此进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时期。1980年12月29日,郑州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从此,市人大常委会承担起自己的历史责任,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第一:
第一次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1981年3月25日至28日,郑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出席39人、实际出席34人;
第一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986年12月31日,郑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郑州市关于游行示威的暂行规定》,经河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一次举行立法听证会——2004年12月7日,郑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草案)》立法听证会;
第一次对地方性法规进行评估——2009年7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与郑州大学法学院签订委托评估协议,对《郑州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评估,为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提供依据;
第一次对常委会会议进行网络视频直播——2012年4月25日,通过郑州人大网、中原网等网络媒体,对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现场网络视频直播;
第一次举行专题询问——2012年6月28日,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专题询问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次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2020年6月,郑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并在全市范围内确定21家单位作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
第一次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2023年12月26日,郑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形成监督工作闭环机制,切实推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
……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民主法治道路上砥砺前行,不断谱写出新的篇章。
立法之基:保障郑州繁荣发展进步
从立法程序的完善到立法过程的公开透明,从立法编制的专项论证到“回头看”检验立法效果,自1986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立法工作打造了一个又一个亮点。
近年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急用先行,按照“小切口、接地气、真管用”的原则,关注重点领域,制定了一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具有郑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比如,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条例》《郑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推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郑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会展业促进条例》《郑州市消防条例》《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等。其中,《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是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小切口”立法、统筹改革需求与法治统一的有力体现,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监督之剑:推进“一府两院”工作
自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从政府财政的预算、城市规划的实施到环境污染的防治、议案建议的督办落实等,无不彰显着人大监督的权威。
“推进‘三个一批’项目建设,要超前谋划要素保障,全力提供最优质服务,帮项目之所需、解项目之所难。”审议“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30余条建议,积极探索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要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加强过程管理,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视察粮食安全和储备工作时提出建议。
“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坚持普惠性、公益性和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导向,做好项目征集筛选工作。”审议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提出建议。
执法检查较真碰硬、工作监督直面热点、跟踪督办持续发力——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持续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不仅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更提升了依法监督质效,彰显了人大监督的“郑州力度”。
履职之责:尊重、支持、服务代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持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全力支持、服务和保障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目前,郑州市共有五级人大代表9713名。近年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机制、搭建平台,深化代表主题活动,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在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中充分吸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愿。以760个代表联络站、16个省级和80个市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2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为载体,坚持“建、管、用、融、效”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民主协商议事、立法普法宣传、监督重大事项、促进基层治理等功能。指导各区、县(市)进一步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全市123个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全覆盖,建立“站点问政”“居民议事厅”等听民意、汇民智的“微阵地”,打造“正义有话说”“周四说法”等服务群众的好品牌,形成亮点纷呈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郑州实践。
栉风沐雨70年,郑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发展、在创新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
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郑州人大该怎么走、怎么做?郑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定调:举旗帜、铸忠诚,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彰显人大站位,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重实干、善作为,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展现人大担当,紧扣郑州“在现代化河南建设中勇挑大梁争先出彩”的新定位、新要求,更好地谋服务大局之策、务服务大局之功、尽服务大局之责;聚民意、惠民生,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上发挥人大优势,真正将人民民主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鲜明特质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强素质、优作风,在不断提升能力水平上塑造人大形象,全面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四个机关”。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