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做好新时代代表建议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为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是摆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代表工作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现实课题。我们结合辽宁省的探索实践,进行梳理总结、查找不足、完善思路、强化举措,努力推动新时代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代表建议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深化思想认识
辽宁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曾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办好办实人大代表建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代表负责、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各承办单位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努力从深化认识、增强思想自觉入手,积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同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有机结合起来,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改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二)加强制度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总结代表建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把做好代表建议工作的有效举措和具体要求上升到制度层面加以固化,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建设机制。如,在制定《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的基础上,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审议工作办法》《辽宁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及督办工作办法》等,推动做好做实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省委建立将代表建议办理、督促检查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底绩效考核工作机制;省政府形成政府领导督办和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办制度,积极推动落实督办、调研、联系、答复和评估等相关工作要求,并以省政府名义表彰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实现以“优”促“办”。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有效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三)着力提升办理质量
1.压实建议办理工作责任
从落实领办责任入手,逐级压实建议办理责任。葫芦岛市根据代表建议的性质、内容和重要程度等进行筛选并将代表建议分成一至五级,分别由市长、副市长和主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牵头领办。铁岭市在学习借鉴葫芦岛市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其他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市长、副市长、主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的“五级领办”制度,领办人要对领办的人大代表建议一抓到底直到落实为止。省法院、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等承办单位还构建起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三级负责的办理工作体系,为抓好做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2.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流程
大连等市人大常委会和许多承办单位在规范代表建议办理流程方面都力求做到高质量办理。比如,强化对代表建议办前综合分析,认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落实与代表见面要求,健全办前沟通、办中调研、办后交流机制,以及明确办理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做到尽快解决;对列入工作计划的问题,明确告知代表其计划安排;对暂时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问题,主动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省民政厅等一些单位在建议办理中还做到“见面率”和“满意率”两个100%。
3.落实建议答复承诺机制
一方面,坚持开门办理,主动公开建议办理工作结果,及时回应代表和群众关切。另一方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机制”的工作部署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具体要求,督促各承办单位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建立答复承诺事项解决台账,着力抓好跟踪落实,并及时向代表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建议办理落实落地。例如,省人大代表工委对代表要求跟踪办理的相关建议,分别建立督办台账,积极推动建议办理落地见效。省政府系统通过落实办理答复承诺机制,推动答复承诺事项落实解决,着实提高建议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
(四)督办代表建议落实
1.注重抓好重点督办代表建议
每年都按照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重大民生保障工作,选择具有全局性、引领性及代表性的一些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并由主任会议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加强重点督促,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例如,2020年6月下旬,省人大代表工委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农村厅组成重点督办建议调研组,就列入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关于夯实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建议》的办理进展情况,先后赴有关市调研,并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开展实地调研督办,有力破解了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动能不足问题。
2.注重抓好建议办理工作检查
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除每年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专题报告外,还注重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调研检查,及时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确保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例如,2020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省人大代表工委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织13名省人大代表,对办理代表建议前10位的承办单位进行实地调研检查,督促承办单位优质高效地办好代表建议。2021年8月中旬至10月上旬,省人大代表工委再次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成两个调研检查组,同时邀请33名省人大代表参加,先后对沈阳和省法院、省公安厅等14家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加强实地检查,对存在的差距不足和需要进一步落实的事项开展“面对面”督办,确保代表建议督办单位类型的“全覆盖”,着力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上质量、上水平。
3.注重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
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底前,都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由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向领衔代表直接征求对建议办理和答复是否满意、提出的问题是否得以解决、有没有需要跟踪督办事项等的意见。对代表要求继续跟踪办理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及时转交相关承办单位进行二次办理,并要求重新组织调研论证,深入分析研究一次办理时代表“不满意”和“基本满意”件的形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依法提出解决措施,做好再次办理答复,确保代表建议的最终办理结果没有不满意件,努力让代表“真满意”、建议办理“真落实”。
(五)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1.推动出台一批政策举措
对围绕推进经济发展战略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方面的代表建议,经各承办单位深入分析研究,充分吸纳代表建议,以省委、省政府或者以地区或部门名义出台文件,实实在在地推进解决制约辽宁振兴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为推动经济社会向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2.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对围绕民生福祉等方面提出的代表建议,相关单位认真办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2019年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平均提高5%,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平均提高6.9%和8.9%;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6%等。又如,通过办理涉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困境儿童保障和志愿服务及低保救助等方面的代表建议,创造性地出台一批惠民利民政策举措,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优化基本民政社会服务,积极发挥了积极作用。
3.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对围绕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提出的代表建议,通过强化办理落实,推动出台一批相关政策举措,如出台《关于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的正式施行、制定《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辽宁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辽宁振兴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4.推动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对围绕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提出的代表建议,经各相关承办单位积极办理,有力促进了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例如,对代表提出的脱贫攻坚方面的建议,加强办理、强化督办,促推2019年度脱贫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对代表提出乡村振兴方面的建议,推动出台一系列措施,助力乡村振兴呈现良好局面。
5.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
对针对辽宁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代表建议,先后出台了《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专项行动方案》《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多个政策文件,为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助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6.推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
对聚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提出的代表建议,各相关单位坚持把办理好这些代表建议与全省工作大局和本行业本部门重点任务有机结合,安排有关资金、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努力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全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政策与法治保障。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个别地方和有的承办单位在把握代表建议工作的定位上存有差距,尤其是在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推进上缺乏长远考虑,致使聚焦用力不足。有的地方对代表建议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深、站位不高,甚至没有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往往注重“会上”建议工作,而“会下”则处于“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的状况。还有的地方和少数承办单位没有压实办理工作责任,有的部门领导是“只挂帅不出征”,发挥以上率下作用不够到位,使其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够高、甚至有流于形式的现象。究其原因,其实质还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对代表建议工作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方面的基础性、重要性、全局性作用缺乏深刻认识,这就势必形成代表建议工作是软任务、办好办不好都无关紧要的不良状况。
(二)一些代表建议质量不够高
一是代表对当地中心工作落实情况不够掌握。闭会期间忙于本职工作,对地方党委、政府的发展战略、工作重点和思路举措的落实情况缺乏深入调研,导致所提建议缺乏时效性和实用性。
二是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不足。为代表提供服务保障的有关部门在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视察调研、密切联系群众及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等方面存在差距,为代表做好建言献策的“预热”工作不到位,甚至不够精准。
三是对代表建议把关不够严。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部门对代表所提交建议的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缺乏科学求实态度,以及存在“装到筐里就是菜”的想法等等。对质量不够高的建议,没有积极协助代表修改完善,要么不管质量高低一律接受,要么简单拒绝接受。
(三)“重答复、轻办理”“有答复、无下文”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不积极、不主动、不密切,没有真正把“办前沟通、办中会商、办后反馈”的工作制度落实到实处。
二是有的主办单位未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也没有落实好协调联动机制,导致综合性较强、涉及部门较多的代表建议办理乏力;协办单位往往存在配合意识不够强、工作不够主动、推动解决问题措施不力等问题,以及把办理工作尽量推给主办单位的应付心态。
三是有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答复环节上,对代表承诺很好,落实时迟迟不兑现,“有答复、无下文”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四)督办及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用力不足
个别地方在落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政府领导领办工作机制上仍有一定差距,其表现在:缺乏一督到底、一抓到底的韧劲,往往是蜻蜓点水式的督一下、抓一下就了事,甚至还存在“喊在嘴上、落在纸上”的现象;从人大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上看,有的亦是如此。有的负责代表建议的部门在统筹督办、协调督办上缺乏计划安排或存在“人微言轻”的畏难情绪。对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畅通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的反馈渠道上探索实践不够、标准不高,尤其是对落实建议答复承诺事项解决机制缺乏深入研究,也没有把建立工作台账、抓好问题跟踪解决逐一落到实处,往往过多地依赖党委、政府“两办”去督办推动。
三、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对策思考
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应当从“提好、办好、督好”这三个方面持续用力。
(一)在服务保障人大代表提好高质量建议上持续用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提出建议是依法履职基本的、十分重要的方式。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很多都是通过代表建议的方式提出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代表在人大各项工作中始终是处于主体的重要地位出发,做到高位推动,着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此,地方人大常委会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代表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可行性。
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在代表建议的“针对性”三个字上做好文章,努力服务保障代表通过建议,把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困难的重要性、普遍性、紧迫性反映出来,使其提出的建议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据。
地方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可通过建立和落实代表提出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座谈及督查督办等活动,组织有关部门主动向代表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为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提供积极支持、做好服务保障。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引导代表提出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保障改善民生之举相适应的建议,并按照“一事一议”即一件代表建议只针对一个问题的原则提出建议,同时避免“头重脚轻”,即提出观点、阐述问题写的篇幅很长,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及措施很简单的情况。
(二)在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上持续用力
1.注重解决好思想认识偏差
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应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统一认识和行动,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从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就是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上,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着力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动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使发挥人大代表建议作用成为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2.压紧压实建议办理工作责任
各承办单位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调查研究,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解决代表关心关切及广大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起来,使建议办理工作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要针对尚未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机制的问题,切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做起,从压紧压实办理工作责任入手,真正构建起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统筹协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的体制机制,确保代表建议办理抓实抓细抓落地。
3.切实形成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必须进一步夯实主办单位牵头抓总、协办单位密切配合、形成统筹共抓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特别是对代表提出的综合性强、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主办单位要发挥好“领头羊”作用,联动协办单位共商共研,努力抓好对代表建议内容的综合分析,认真梳理其问题症结所在,并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制定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具体举措,真正形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整体合力。
4.坚持求真务实办理好代表建议
落实落细办理工作制度,抓好抓实代表建议办理,不仅反映“一府一委两院”等办理单位是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更是体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宪法精神,也是衡量其依法履职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尺。要深入分析研究代表建议所承载的民意民智,把群众的合理诉求了解得更深一些、更广一些,把问题的症结剖析得更透一些,把改进的举措落得更实一些,通过办理代表建议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5.不断健全建议办理工作的激励机制
通过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代表工作,生动反映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的典型事迹和作用,充分展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履职风采。学习借鉴有关地方政府系统评选表彰办理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行之有效举措,激励各承办单位努力把建议办好办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在加强对代表建议检查督办落实上持续用力
1.建立分工明确的检查督办机制
在检查督办机制上,要形成地方人大常委会总体督办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办理的综合统筹和协调督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重点建议的督办,党群系统和“一府一委两院”办公(督查)部门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督办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对接和督办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代表建议提出的相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2.打好检查督办落实的“组合拳”
做好代表建议落实的“后半篇”文章,是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的关键。要变“单一”督促为“多样性”督办,即检查督办时既听取办理单位情况汇报又组织代表、群众深入一线,了解办理实情,强化实地监督。要变督办部门“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即改变过去由依靠党委、政府“两办”督促到多部门联动,并由代表工作机构负责统筹,通过组织专题视察、调研检查、现场核查等方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有力有效。要变“阶段性”督办为“全过程”督办,即从代表建议交办之日起,持续跟踪督促,做到检查督办常态化。要变注重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为注重落实“解决率”,通过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着力推动由“答复型”转变为“落实型”。要变由承办单位征求意见为主,逐步推行为由承办单位和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共同征求意见,减少代表建议办理“被满意”现象的发生。
3.加强对重点、疑难和多年反复提出建议的检查督办
对代表多年反复提出的建议,除加强常规检查督办外,还要采取专项督办、联合推进、持续跟踪等方式,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必要时可提升建议督办层级,由相关方面主要领导牵头,实施重点检查督办。通过借鉴推广交办单、督办单、催办单的“三单”管理模式,扭紧抓实办理工作,着力解决代表建议办理中的重点问题、遗留问题和长期问题。同时,对承办单位向代表答复时做出的承诺、提出的措施安排和工作计划,要推动其紧抓不放、持续用力、跟进落实。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要通过建立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对已经具备条件的,要抓紧推进办理,力争在承诺时限内尽早解决问题;对办理难度较大、综合性较强的,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实施工程化推进,确保代表的“好声音”落地见效。
4.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监督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以及相关承办单位,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制度,推进代表建议的高质量落实等要求。常委会会议上可以增设议题,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推介典型经验,推动整改落实。同时,要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以及公开建议办理内容,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置于人大代表、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作者: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人事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盛龙;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议案建议处一级调研员 赵君华)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