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精心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临洮模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临洮县位于甘肃中部、定西市西部,是古丝绸之路重镇,黄河古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甘肃省会兰州的南大门,也是甘肃南向通道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资源禀赋丰厚,产业特色鲜明。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自2002年7月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首批地方立法联系点以来,多次得到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悉心指导。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2015年7月,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荣幸地成为全国首批、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从此,临洮有了连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民意直通车”。2016年5月,被确定为定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2019年2月,被确定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逐步形成了立法联系点工作“3+1”模式。
二十年来,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从“开门立法”的工作试点逐渐转变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基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共完成189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整理上报1936条意见建议,主动上报9篇调研报告。其中,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65部法律草案意见征集,上报946条意见建议。完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117部法规草案意见征集,上报893条意见建议。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7部法规草案意见征集,上报97条意见建议。提出了关于制定《定西市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保护条例》的立法建议。同时,赴宁夏银川参加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主持召开的民法总则草案和编纂民法典意见建议座谈会并发言,赴北京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湿地保护法(草案)座谈会并发言,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领导同志就黄河保护法(草案)开展线上视频调研。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发展路径。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中,建好“一项机制”、紧盯“三高目标”,聚力“四化五强一优”工作路径,打通立法最后一毫米,拓展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临洮模式”,为新时代基层立法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一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答卷。
一、建好“一项机制”,切实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增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感
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地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动员和凝聚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主动敞开大门鼓励群众参与,把了解民意、反映民声、汇集民智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感和积极性。建好“一项机制”。专题研究制定了《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基层立法联络点、常委会各委室联系基层立法联络员的“两联系”制度》,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常委会主导、政府依托、基层立法联络点有效延伸,立法联络员和专业人士广泛参与、紧密配合,信息采集点无缝衔接的“金字塔”式工作机制。确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县人大暨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每五年调整充实一批立法联络员。目前,已搭建依托18个“人大代表之家”、97个“人大代表工作室”,36个立法联络点、100个信息采集点,104名立法联络员的工作网络,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法学实践基地授牌成立,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内外衔接的工作机制。2017年10月,县委专门设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将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3名同志充实到该机构,为立法联系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高站位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二、紧盯“三高目标”,强化制度规范,确保基层声音“原汁原味”反馈到国家立法机关
(一)高标准推进联系点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提供了现实有效的途径,打通了国家立法机关直接联系基层人民群众的渠道,实现了两者之间在国家立法全过程中的民主参与、民主表达、民主决策“声气相通”,体现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实的民意基础。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持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使立法活动成为践行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让老百姓感受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打造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展室,生动诠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宣传法律法规,全面展示基层立法联系点风采。
(二)高水平开展联系点工作。为了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都能听到人民呼声,体现人民意愿,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注重顶层设计,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从法律法规草案的收文、征集、整理、撰写、审定、上报、归档等全过程,制定了《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络员工作职责》、《临洮县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工作职责》、《关于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等一整套工作制度,出台了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系单位工作流程,联系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使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三)高质量反映联系点意见。联系点根据不同法律内容,积极“走出去、沉下去”,不断探索立法意见征询新形式,与相对应的基层立法联络点开展业务联动新机制,延伸触角、拓展广度、挖掘深度,确保居民的每一条意见、群众的每一个诉求都能“原原本本”及时反馈到国家立法机关。同时,为保证上报意见更加高质量,邀请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律师代表共同研究探讨不同群体对修订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区域特点、区域实际和工作侧重撰写调研报告,一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让国家立法机关详细了解基层群众参与民主立法的真实实践。
三、聚力“四化五强一优”工作路径,打通立法最后一毫米,拓展深化立法联系点工作“临洮模式”
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国家立法“直通车”,既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地方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在立法联系点建设中,不断总结,聚力“四化”实践更具质效。一是工作制度更加细化。建立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制度,先后建立健全了《临洮县法制联络员工作职责和联络员工作联系制度》(已废止)、《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试行)》、《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络员工作职责》等一系列制度,打通立法最后一毫米。二是工作思路更加深化。形成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上连‘天线’,下接‘地气’”的工作思路。上连“天线”是指掌握全国、省、市人大每年的立法规划,熟悉法律草案制定的背景、目的和修订的意义。下接“地气”是指对法律法规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立法联络员意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三是工作机制更加固化。结合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立足县情实际,在“书面征求、基层调研、面对面座谈”及倾听“利益各方、弱势群体、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将立法建议征集与“监督工作、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工作评议、普法教育”紧密结合,坚持向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通报立法联系点半年(全年)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直通车”“连心桥”作用,充分表达民意民声,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更接地气。四是工作网络更加优化。构建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1+3+X”工作网络,“1”是指县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3”是指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36个基层立法联络点、104名立法联络员,“X”是指立法信息采集员、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等多层面、各领域队伍。
新时代,新要求,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聚力“五强一优”新模式。一是加强联络点建设,体现“临洮特色”。按照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创品牌的“三有一创”原则,高标准、高质量设点布局,兼顾不同乡(镇)情、村情,以“五有”(有阵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措施、有成果)为抓手,加强基层立法联络点建设,打造集会议、研究、交流、宣传功能于一体,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品牌。二是引强功能拓展,形成“临洮亮点”。紧扣设立初衷,拓宽工作网络,形成征集立法建议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的工作格局,在立法、执法、普法、守法等方面全方位发挥积极作用,激发参与热情,完善立法参与链条,扩大专家顾问团队,提升立法建议的专业性,推动意见征集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做强征询渠道,表达“临洮声音”。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立法联络点、立法联络员“一体两翼”主体力量,进一步加强与立法意见征询对口单位联系,使“普遍征求”和“重点领域征求”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全方位把“临言临语”转化为“法言法语”,使立法意见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四是建强立法队伍,凸显“临洮特征”。聚力窗口平台建设,重视提升队伍专业素质,细化意见建议征集的前置工作,处理好小系统与大系统以及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持续深化“1+3+X”网络功能,把群众参与立法做得更细更实,增强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获得感,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佳实践阵地。五是聚强民心民意,发挥“临洮合力”。充分利用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法学实践基地等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驻地高校、民主党派的衔接联系,持续扩大立法信息反馈的来源、深度与广度,不断提升立法意见建议的广泛性、针对性,为打通立法最后一毫米打下坚实基础,为高质量立法贡献“临洮合力”。坚持守正创新,在“一优”聚力中树好品牌。优化拓展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首创性、持久性、示范性、广泛性特点,结合中共定西市委、临洮县委关于“人大说质”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汇集民心民意,凝聚广泛共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使基层立法联系点真正成为立法征询“直通车”、服务群众“连心桥”,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汇聚好法治力量、传播好发展声音、讲述好法治故事,为高质量立法和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