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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23年06月02日 15:16

编者按: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和江苏省昆山市人大常委会作为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主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现汇总简报如下。

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大力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

江海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积极开展动员部署、教育培训讲座、普法宣传等活动,扎实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一、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全覆盖,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各基层立法联系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把民法典列入学习内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志坚为区人大常委会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等解读民法典相关知识。江海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宣讲民法典座谈会,邀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作宣讲,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和居民群众等参加座谈,通过交流互动,营造了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江海区人大常委会与区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等单位联合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民法典法治专题培训讲座,邀请五邑大学教授、广东省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江门市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王继远作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时代价值及其重要内容”专题授课,近160人参加培训。江海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立法信息员业务培训班,就《民法典开启社会治理法治化新时代》等专题进行学习,邀请市内外法律界资深专家前来授课,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人大机关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及立法联系单位联络员共61人参加培训。

举办“江海区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活动”,采取“集中组织+个人自学”的方式,以考促学推动领导干部强化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活动,通过接触法律实务增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兴趣,引导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学习民法典。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单行本派发给全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要求认真自学领会,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平台,组织辖区内的三级人大代表学习民法典。

二、国家机关带头宣传,走近百姓,“典”亮生活,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

组织开展“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传公益行”暨民法典巡讲活动,实现民法典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等领域全覆盖。将民法典宣传纳入各基层立法联系单位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和法治建设考评内容。成立江海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由法官、检察官、律师等18位资深专家组成,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和条文精髓。新媒体创新形式,开展民法典打卡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每日推送民法典打卡学习的消息,向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宣传民法典全部条文。

走进社区乡村,送法到百姓手中。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组织民法典宣讲团到各村居社区进行“法典进小区、进乡村”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民法典单行本、一分钟读懂民法典亮点宣传图册、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为人民群众讲解民法典知识,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在江南街道北湾社区篮球场、礼乐街道文苑社区篮球场和外海街道麻三公园连续举办三场民法典宣传活动,掀起一波学法小高潮。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派发《民法典伴成长》等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等方式,向过往群众重点宣传民法典,呼吁广大群众关注新法,提高对新法的认识,共同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志坚到社区为群众开展民法典宣传讲座。

开展民法典宣讲进军营活动。邀请广东百格律师事务所钟淑华律师走进江海区人武部,开展“法典进军营”专题讲座,为部队官兵们送上一份特别的“法治礼物”。邀请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关志成律师走进江门海警局,开展“民法典进军营”专题讲座活动,用法律的红绳牵起军民鱼水深情,献礼新时代最可爱的人。推动民法精神融入企业法治文化。领导干部带队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向企业派发民法典、讲解民法典,强化企业对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意识。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总工会等部门合作举办“政策法规进企业宣传咨询活动”,向区内企业普及民法典、宪法等法律知识。

三、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全民普法力度,确保民法典有效实施

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依托法治副校长、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为全区中小学生上民法典普法课,推广“民法教育大课堂”公开课精品课程。组织参加全区大中小学生民法典征文演讲大赛与“民法故事会”活动,讲好民法故事,为法治进校园营造了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含民法典内容在内的2020年中学生在线学法考试,以考促学推动青少年群体强化民法典学习宣传。

开展联动宣传。借助各类政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户内外显示屏、各大商业中心广告大屏、各街道对外显示屏、公交线路站台广告牌以及部门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展播民法典相关的宣传视频、动漫漫画、广告语、典型案件解读等内容,提升颁布实施民法典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宣传。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依托《江门日报》刊登民法典的实施意义及有关知识。利用公共区域开展宣传。围绕民法典宣传主题,在法治文化场所、公园、广场、绿道、楼道等公共区域增添民法典宣传元素,彰显民法精神,为群众提供走近民法典、学习民法典的生动平台。

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运用民法典推进社区安全治理

在民法典正式实施之际,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成功推动了《昆山市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前期物业协议》”)修订完善。通过在《前期物业协议》中细化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等相关条款,在社区安全治理方面,畅通了政府行政管理、物业企业服务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三者的关系,促进了政府部门依法有效在社区落实其管理措施、物业企业有据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管理措施、业主有利配合管理措施的执行,从而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提效。

一、发现典型事例,善用活用民法典

昆山联系点在走访调研中发现,昆山市张浦镇大直社区自2018年以来通过组织高层住宅的居民“告知责任、共签协议、共定公约”等方式,明确业主住户、物业企业防火安全义务的同时,还共同认可物业为消除火灾危险可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这实际上就是物业企业与业主依法共同运用民事法律落实政府的相关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大直社区的这一做法契合了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这两条虽然是总结社区抗疫的实践而规定,但并未限定只适用于防疫。因此,昆山联系点总结本地社区高层住宅防火及防疫的实践经验,推动将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应用于社区防疫、防火、防污染、防高空坠物、防公共安全事故等社区公益维护上,依法促进了政府管治、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在社区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发挥。

二、发现治理问题,依法提出合理建议

昆山联系点在工作中,发现社区群众对装修破坏房屋结构、电瓶车进楼充电引发火灾、高空坠物管理等系列公共安全问题反映较多。治理这些问题,既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也是物业的服务管理职责,还是业主的自我管理责任;然而实际中却存在着政府有权力而难管到、物业能管到而无权利、业主有责任而不履行等困难。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等条款在法律层面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为在实践层面落实好民法典的这些规定,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安全治理问题,昆山联系点对《前期物业协议》从防疫、防火、防污染、防高空坠物、防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提出了12条增加条款内容的建议。这些建议增加条款既把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管理措施进行了归纳概括,又具体明确了物业企业和业主的权利和责任,通过合同的约定和执行落实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回应了社区群众的普遍关切,有效维护了社区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三、组织咨询论证,虚心听取专家意见

昆山联系点邀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昆山杜克大学的法学专家和社会治理专家对《前期物业协议》中建议增加的条款进行了咨询论证。对昆山联系点建议增加的条款内容,专家一致认为,一是符合合法性原则,条款内容既具有法律上根据,又具有合同上灵活性;二是符合公共安全原则,条款内容均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为核心;三是符合保护必要性原则,条款内容所涉及的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迫切需要有力措施的保护;四是符合可操作原则,条款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不仅便于物业企业和业主履行相关义务,也为政府部门今后依法实施管理措施创造了有利条件;五是符合不侵权原则,条款内容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设置不仅没有侵犯业主、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强化了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组织各方座谈,推动共商共建共治

昆山联系点会同市住建局共同组织卫健、消防等政府相关部门、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及房产开发企业等召开座谈会。针对昆山联系点建议在《前期物业协议》中增加的条款内容,各相关方结合实际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围绕小区防疫、防火、防高空坠物、垃圾分类、房屋结构保护、公共绿化维护、规范养犬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调整建议和意见。同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面对面磋商,双方对政府部门如何依法细化在社区的管理措施及物业服务企业如何执行好这些管理措施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部门和企业一致赞同把“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管理措施及业主应当配合”的法律规定细化到《前期物业协议》中。

昆山联系点注重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通过推动修订完善《前期物业协议》,把法律的条文规定转化成合同的约定自觉,推进了社区公共安全治理实现共商共建共治共享。

编 辑: 丁显阳
责 编: 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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