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
修订草案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景德镇市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全市现有脊椎野生动物760种,其中,兽类88种,鸟类320种,爬行类65种,两栖类38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云豹、穿山甲、黑麂、白鹤、梅花鹿、中华秋沙鸭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鸳鸯、黑熊、猕猴等。玉田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现有野生鸳鸯1500余只,是我国南方三大野生鸳鸯种群栖息地之一。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禁食决定执行情况及相关建议
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禁食决定颁布后,景德镇市高度重视决定的贯彻落实,市林业部门迅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部署,出台了《景德镇市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置意见》,明确了处置的原则、对象、方式、步骤和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经清查,全市有22家养殖户需要退出,主要养殖的是蛇类、豪猪、竹鼠等,按照省里的退出补助办法,补偿资金已全部到位。
全市现有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2家,养殖的都是蛇类;水生野生动物养殖户15家,养殖的主要是蛙类、大鲵、黄缘龟。市野生动物药用企业陈氏蛇业拥有“五步蛇人工大面积养殖方法”、“五步蛇毒人工提取保存方法”、“用于类风湿关节炎的五步蛇冻干粉饮片”三项专利,研发了五步蛇酒、蛇油膏、小青蛇油面膜、冷冻蕲蛇干、蛇毒冻干粉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在常委会禁食决定实施中,企业面临一些困难:一是尖吻蝮蛇、乌梢蛇是纳入《中华药典》的药食同源的蛇类,陈氏蛇业于2018年获得酒类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露酒(含尖吻蝮蛇浸泡液)生产,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4亿元,如果不再允许生产销售此类露酒,企业将面临巨大经济损失。二是目前国家在蛇毒药用、食用方面没有明确的国家标准,该企业已经研发成功的冷冻尖吻蝮蛇肉冻干粉胶囊、蛇毒酒因此无法投产。
对禁食决定实施的后续问题:一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对退出养殖户转产的指导和帮助,帮助养殖户尽快实现转产。二是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进一步明确“滥食”的内涵和外延,将“滥食”界定为直接食用,科学转化的产品不属于“滥食”的范畴。三是对药食同源目录中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经形成疫病防控体系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种群,需要进行食用性利用的,应当遵循非直接食用、科学转化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审批,并经科学论证和评估,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四是建议尽快实施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标识管理,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活动。
二、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情况及相关建议
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项目的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广大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逐步提高,给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猪提供了良好的生存和繁衍环境,种群数量迅速增长,但也出现了危害农作物的问题,给村民造成财产损失。据统计,野猪等野生动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2016年的约80万元上升到2020年的600多万元。现在猎捕野猪等“三有”动物需要向省林业局申请猎捕限额,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同时,公安机关对枪支管制严格,无法使用枪支进行猎捕,猎捕时又禁止使用地弓、铁夹、吊杠、电网等捕猎工具。因此,实践中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进行种群调控面临不少困难。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成立专业猎捕队伍,统一进行猎捕,并保障猎捕所需经费。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但江西省目前还没有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实践中只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处理。有的地方给部分农户庄稼买了保险,但成效甚微。建议推动省政府尽快制定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明确补偿标准,保障补偿资金来源,确保补偿制度落到实处。
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情况及相关建议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是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全市共建立了20个野生动物监测防控点,指定专人负责,监测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从全市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来看,监测站点仍然不足,基层野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设施薄弱、设备落后,监测能力难以满足现实工作需要。2021年景德镇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中心建设项目争取到世行贷款400万美元,但目前资金尚未到位。建议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经费保障予以明确。
四、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情况及相关建议
(一)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的基本情况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进一步严格规范市场内外的野生动物管理。近年来,景德镇市多次组织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森林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力量,重点对鸟类迁飞停歇地、鸟类集中分布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各类餐馆、集贸市场等进行巡查执法。2020年全市累计巡查市场679处次、野生动物养殖户477处次、餐馆483家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二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从2020年起,在昌江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对相关水利工程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生的影响专门召开评审会,督促相关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每年4—6月在昌江实施禁捕,促进水生野生动物种群繁衍。
(二)相关建议
一是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制。实践中,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部门职责存在交叉,在执法中出现多头执法、相互扯皮的现象,不利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能力。市县两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体系于2011年全面建成,但保护管理能力总体上比较薄弱,基层和偏远山区执法部门的保护和管理能力更弱,建议根据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需要,强化资金投入,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能力。三是提升野生动物救护水平。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公众保护意识的增强,野生动物救护任务越来越重。2013年景德镇市成立了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但专业救护人员、设备和经费缺乏,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建议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救护机构建设,提升救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