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联系点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要求,高效推进联系点建设,规范开展联系点工作,打造沙坪坝特色品牌,为国家立法和建设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窗口”,作出沙坪坝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区委牵头成立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副组长,区人大各专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系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全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机制
(一)厘清工作思路。区委将联系点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推进,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质量,在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推进、实效化运行、特色化打造上下功夫。坚持高站位,争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重要论述的“新示范”;立足高起点,打造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新样板”;体现高水准,探索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经验”,将联系点打造成接地气、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典范。
(二)建立工作制度。区人大常委会按照规范化要求,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制定《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程》以及相关工作考核制度、会议培训制度、工作台账及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咨询专家智库,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联系单位、联络员单位、信息采集站运作,务求工作实效。
(三)健全工作网络。着力打造“1+3+X”(1即区人大常委会,3即高校智囊团、石井坡街道、磁器口街道,X即191个代表家站)的立法意见建议征询工作网络,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家”“站”建设的优势,逐步有序推进立法信息采集站建设。畅通线上征询通道,推进立法意见网上征集平台建设,依托沙坪坝区人大官方网站和公众号,统一面向群众开展立法意见征询入口,真正实现“开门立法”。
(四)强化联系交流。加强对上联系,定期进行工作汇报,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支持,建立良好的工作衔接联动机制;积极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选派工作人员来沙坪坝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挂职锻炼。加强横向沟通,争取各方面对联系点工作的支持配合。加强纵向交流,调动社会各方参与联系点工作的积极性,打牢群众基础,营造良好氛围。
(五)注重社会宣传。充分发挥红岩志愿者队伍作用,发动红岩志愿者积极参与联系点的工作宣传和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工作,把联系点打造成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渠道,宣传发扬民主、汇聚民智、普及法律的重要阵地,参与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展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营造全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联系点工作。全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联系点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工作队伍,负责联系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要强化工作支撑,为联系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将联系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评议督导。要把有关单位参与联系点工作的情况与人大监督评议工作相结合,科学考评工作成效,加强评议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