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
人大主席团基层立法联系点
一、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基本情况
伊宁县原名“宁远县”,始建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因县治“宁远”而得名。伊宁县位于伊犁河谷中部,地理坐标在东经81°13′40″—82°42′20″,北纬43°35′10″—44°29′30″之间,东邻尼勒克县,西与伊宁市和霍城县接壤,南邻伊犁河,与察布查尔、巩留两县隔河相望,北越科古尔琴山,以库色木契克河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之博乐、精河市(县)为界。县城驻吉里于孜镇,西南距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18千米,距霍尔果斯口岸90千米。县乡道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方便,形成“七横八纵”为主轴线的县域公路网主骨架布局。县境东西距最长116千米,南北距最宽95千米,总面积6152.55平方千米。气候温和,水源充沛,水草丰茂,宜农、宜林、宜牧,是伊犁河谷久负盛名的“塞外粮仓”和重要的畜牧业基地,也是伊犁河谷重要的瓜果之乡,素有“塞外江南”的美称。
伊宁县牧区各族群众的牧民村落
伊宁县境内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即新疆伊犁小叶白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9103.47公顷。有国家湿地公园1个,即新疆伊犁雅玛图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面积2272.23公顷,湿地率98.54%。山区森林主要以云杉、天山桦、山杨等树种为主,并零星分布有野山杏和野苹果。畜牧资源方面伊宁县有天然草场29.63万公顷。草原畜牧业和以百万亩农田为依托的农区畜牧业是全县大农业的重要支柱。旅游资源方面伊宁县历史悠久,文物胜迹和自然景观资源丰富,是一个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非常丰富、特色强,具有发展旅游业得天独厚优势的大县。县境内有气势磅礴的科古尔琴山、阿布热勒山、托乎拉苏大草原,有风景秀丽、风光旖旎的阿克塔什瀑布、伊犁河连心岛、天鹅泉生态旅游区。有广阔茂密的阿克乌增森林公园、小叶白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雅玛图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有雅玛图古渡、古道重镇—弓月城遗址、准噶尔时期古城(怀顺城)遗址、著名清代爱国主义者林则徐捐修的皇渠龙口工程遗迹等名胜古迹。
伊宁县天鹅泉湿地保护区
胡地亚于孜镇地处伊犁河谷中部,位于伊宁县县城西南,距离县城10公里。“于孜”维吾尔语意为“百户”,清朝乾隆首任胡地尤木任百户长,后音变为胡地亚于孜。该镇前身为“前进”人民公社,成立于1975年6月,由原红星公社的胡地亚于孜、奥尔曼、博斯坦等6个大队组成,1978年按驻地更名为胡地亚于孜公社,1984年成立乡人民政府,2015年7月撤乡建镇,沿用驻地名称。全镇辖区东西长11公里,南北宽6.5公里,总面积6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4万亩,下辖10个行政村,5724户22797人,由维吾尔族、汉族、回族、哈萨克族、东乡族等8个民族组成,其中少数民族占全镇总人口的90.5%。全镇有14所中小学(幼儿园),1所卫生院,6个卫生室。218国道横穿胡地亚于孜镇,伊墩高速、省道314线、县道703线呈“井”字型交汇镇域范围,是伊宁县的“西大门”。鉴于胡地亚于孜镇具有优越的地缘优势,地处城乡结合部,位于交通枢纽核心区,2000年以来先后有新月湾建材市场、白杏子二手车交易市场、农机大市场、国电企业总部等18家大型企业入驻该镇,吸纳1000余户近2300人购买镇区商住小区定居,形成了各民族共居、共事、共学、共乐的良好社会环境。该镇属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9.3℃,年平均降水量340毫米,无霜期164天。农牧民主要收入以种植、养殖业、商贸物流业和务工就业创业为主。在党的民族政策阳光照耀下,各民族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携手开创了胡地亚于孜镇的美好生活。
伊宁县享有“杏乡”美誉
10个行政村的标准名称:
1.胡地亚于孜村(后来分成两个村:下胡地亚于孜村、上胡地亚于孜村),“胡地亚于孜”系维语“胡地亚百户”之意,因人而名,是清乾隆年间首任屯田的百户长胡地尤木的音变。屯垦农民大多来自南疆叶城,定居建村已愈220多年。1966年在原“红星”公社四大队的林业队的基础上组建,定名奥尔曼(维语、林业之意)大队,1975年划入前进公社,1984年建立村委会(分为两个村:上胡地亚于孜村、下胡地亚于孜村),沿用大队名称。
2.奥尔曼村,“奥尔曼”系维语“林业”之意,原为公社林业大队,故名。
3.博孜村,“博孜”系维语“荒地”之意,移民至此定居垦荒始于1932年,“博孜”之名亦由此而得。
4.喀尕勒克村,前身为1972年从原“红星”公社东风大队(胡地亚于孜)分设的新“东风”大队(原“东风”大队更名“红旗”)。1975年划入新成立的“前进”公社,1978年更名喀尕勒克买里大队,1984年设村委会,沿用大队名称。“喀尕勒克”系维语,“叶城人的村庄”之意,因清乾隆年间来此定居屯垦的维吾尔族农民都是南疆叶城人,故名。
5.阔坦塔木村,原属“红星”公社博斯坦大队,1971年分设时定名“前进”大队。1975年划入“前进”公社。1978年按驻地更大队名。1984年与公社农科站合并设村委会,沿用大队名称。“阔坦塔木”其来历的说法有二。一系维语“棚圈”之意,因此处原为放牧之地,畜圈多而得名。二系蒙古“霍同塔木”的音变,意为“维吾尔人的村庄”。现为村委会驻地。
6.博斯坦村,1958年析置为红星公社时五大队。“文革”中更名“绿洲”大队。1975年划入前进公社,1978年按驻地更大队名。1984年设村委会,沿用大队名称。“博斯坦”系维语“绿洲”之意。相传早年有位名叫买买提艾力的人在此开设车马店后,大力植树绿化四周,为过径客人创造了良好的食宿环境,故被美其名“博斯坦”,沿用至今。
7.上他郡村,1980年由博斯坦大队析置,定名他郡大队,1984年析置上他郡村,单设村委会,沿用大队名称。“他郡”系维语他加洪十户之意,因早年的十户长他加洪而得名。清乾隆年间建村,距今已历130多年。
8.下他郡村,1984年由原他郡大队的三个生产队析置组成。1960年建村,居民多为汉族,因地处他郡村地势较低的西,故析设时即用名“下他郡”。
9.盖买村,前身为红星公社东光大队,1971年由博斯坦大队析置。1975年划归“前进”公社,1978年按驻地更名盖买大队。1984年设村委会,沿用大队名称。“盖买”系维语“地窑”之意,因清代以胡达拜尔迪为首的吐鲁番籍的屯田农民,靠在河边挖地窑居住而得名,沿用至今。村委会驻吉尔格朗河北岸。
伊宁县吉尔格朗河大桥夜景
二、胡地亚于孜镇人大主席团基层立法联系点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9日,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授牌为胡地亚于孜镇人大主席团基层立法联系点。2022年7月29日,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在上级人大常委会指导和帮助下,在县委高度重视下,联系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较好地发挥基层立法“直通车”作用,形成了联系点“三抓、三强、三结合”工作模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自治区人大立法提供了许多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声音,实现立法由人民参与制定,法律由人民遵守实施,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截至2023年3月,基层立法联系点办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国旗法、国徽法、自治区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14部,提出修改建议29条。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等法律草案和立法规划3部,提出修改建议7条。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全面成为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
民主立法宣传栏
两年以来,胡地亚于孜镇立法联系点,立足搭建民情民意的立法直通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优架构”。镇党委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从“两代表一委员”、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群众代表、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中优选了20名不同民族、不同行业,政治可靠、具有一定群众基础、热心立法工作的同志为联络员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联系点专职人员1名(由人大主席兼任)、兼职人员4名,聘请“七一勋章”获得者买买提江·吾买尔和全国人大代表木沙江·努尔敦为指导顾问;邀请“州法院、州公安局、州党校、县委组织部驻镇“访惠聚”工作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镇妇女联合会、奥尔曼村委会、伊犁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联系单位,通过联络员和联系单位的作用发挥,将立法工作延伸到方方面面,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框架。
二是强化规范流程,“建机制”。坚持规范先行,强化制度支撑,按照“接收草案、解读学习、征求建议、汇总建议、上报建议、做好台账、普法宣传”七个环节梳理了工作流程。首先由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人大主席)统一收案,组织联络员学习讨论,分配工作任务;其次征集辖区群众、党员、四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企业代表等群体意见建议;第三由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负责汇总所有立法意见建议,上报至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处;最后,上报书面意见建议报告,并对所有立法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归档,登记造册。同时,研究制定了“学习、激励、台账管理、走访联系”四项制度,建立健全定期研判、调研指导等系列机制,形成党委书记牵头抓、人大主席直接抓、基层立法联络员具体抓的“三抓”工作格局。继续整合各类资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与司法工作人员相结合。统筹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官工作室、县司法局派驻法律服务工作者4支力量合署办公,司法所所长担任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为各族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共接收各族群众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收集立法建议21条,调解案件142件。与联系单位专业优势相结合。发挥州党校、州法院、州公安局、县委组织部等联系单位行业优势和人才优势。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将专业性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将群众建议转化为法言法语,为提供立法案例资料、征集法律草案意见建议、监督法律实施等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与人大代表联络站的群众性相结合。以人大代表联络站为平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功能,收集各级人大代表反映的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道路安全隐患等问题20余条,征集社情民意40余条。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筑意识”。按照“立足基层、广开言路、当好桥梁、传递民意”原则,将征求基层立法意见建议的过程作为普法宣传的过程,制定普法宣讲计划,将《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自治州乡村清洁促进条例》等内容纳入宣传清单,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研发制定乡村大数据平台“基层立法征求意见建议区块链”,通过二维码扫描,第一时间可以收集到全镇各族群众“原汁原味”的声音。打造法治宣传文化墙,让群众知道什么是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是什么。同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法规宣传屏、“人大代表联络站”、“立法联系点民意收集箱”等窗口让征求意见“动”起来。积极发挥“支部+中心+网格+党员(联户)+群众”作用,通过党团日、人大代表接待日、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等形式,常态化宣传法律法规、征求群众立法意见建议、搜集反映群众民情民意,打通立法“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截至2023年3月,开展座谈会16场次,组织干部学习142场次,入户普法宣传7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3万余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50余条。
人民调解
两年以来,我们在推进联系点工作中形成以下三点体会:
一是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联系群众的“直通车”。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职责是对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立法调研和立法评估等工作。一方面,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基层群众对接,收集群众的立法意见建议,实现基层群众与立法机关对话。另一方面与立法机关对接,反映社会公众的立法意见建议,让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工作变得更加便捷,更有针对性。从而推动基层群众广泛的参与国家立法工作。
二是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普法宣传的“助推器”。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普法宣传,普法宣传越充分,社会公众参与越积极、越广泛,征集立法建议越深入、越全面,越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实践中,通过征集立法建议,做好普法宣传,讲好法言法语,汇聚不同群体的声音,立法工作才能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是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代表发挥作用的“展示窗”。基层立法联系点不仅是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工作平台,也是人大代表宣传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的平台,更是人大代表收集社情民意、调节矛盾纠纷的平台,架起了与基层群众沟通桥梁,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力的增进了代表依法履职意识。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胡地亚于孜大街12巷2号
邮编:83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