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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23年04月12日 15:14

汉中市辖9县2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152个镇、25个街道办,1896个村、291个社区,总人口386万,面积2.72万平方公里,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汉中历史悠久、生态秀美,文化和生态特色鲜明,“两汉三国”历史文化遗存驰名中外,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人与自然生物圈保护区”,境内有汉江、嘉陵江两大水系,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逐步推进,汉中已成为连接关天、成渝、江汉三大经济圈的区域中心城市和国家179个交通枢纽城市之一,已建成三条高速公路合围、两条铁路和一条高铁交汇、一个机场直达京沪深琼渝等多个经济圈的立体交通网络,承东启西、连接南北、进入华中的节点城市和丝路源点城市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近年来,汉中市以“学研在汉中”、“医养在汉中”、“旅居在汉中”、“兴业在汉中”为抓手,围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生态经济强市、幸福宜居名市的发展目标,正在加快追赶超越、实现高质量发展步伐,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汉中市汉江两岸城市建设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汉中撤地设市后设立,迄今为第六届,市六届人大设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设“一办七委”和研究室等工作机构,工作人员70余人。现有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全国人大代表3名、省人大代表53名、市人大代表368名。

汉中市万亩油菜花海

一、地方立法机制健全,收集民意更加广泛

2015年9月,汉中市获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对全新使命任务,认真履职,大胆探索,各方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更加畅通,民主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得到有效拓展,真正实现民主立法、特色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科学、民主、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委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领导,健全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有效调动和汇聚各方立法合力,提高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参与地方立法的融合度,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

(二)建强立法队伍。及时组建并选举产生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立了地方立法审议机构。加强地方立法队伍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了具有法学专业知识背景和法律实务工作经历的4名干部,充实到地方立法工作岗位,法工委现有工作人员6人,配备兼职委员6人,地方立法能力得到加强。选聘立法咨询专家20名、备案审查法律顾问6名,建立了全省首家智能立法支持平台,地方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增强并不断提高。

(三)完善立法制度。先后制定颁布了《汉中市地方立法工作规程》、《汉中市地方立法公开征集意见办法》、《汉中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汉中市地方立法项目库管理办法》和《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规范了地方立法行为,规范了工作流程。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法规项目交接、征求意见、修改、研究审议、报请批准、发布实施及备案等各个环节的运行程序和工作要点已经熟练掌握,工作机制和模式得到固化,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二、地方立法成效明显,汇集民智更加充分

汉中市天汉湿地公园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重要指示,积极履职尽责,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实现了地方立法从无到有、三大领域地方立法全覆盖。

一是着力城乡建设与管理。制定出台《汉中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使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制定出台《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科学设计,注重法规的可执行性、科学划分养犬管理区域、明确犬只伤人医疗费用、设定过渡条款,增强法规实施有效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出台《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等9个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倡导和鼓励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制定出台《电动车管理条例》。为规范电动车的管理,促使电动车通行秩序规范,减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助力汉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是着力环境保护。制定出台《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围绕打造生态环保最严执法城市目标,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区域、关键环节,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化治污降霾六项措施,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出台《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协调指导下,由汉中、安康两市人大以联合起草、共同修改、协同审议、共同审批的方式在全省首次开展协同立法工作。创设性设置了跨区域协作一章,规定两市共建6大协作机制,保证流域内依法治理的一致性。

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是着力历史文化保护。制定出台《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以法律形式规范弘扬了优良传统文化,正确处理了依法保护与“让文物活起来”的关系,为提升汉中“张骞故里·丝路原点”城市影响力,推进汉中融入“一带一路”提供了法律保障,开创了地方立法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动汉中实践。

汉中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工作座谈会

三、建好用活立法联系点,反映民愿更接地气

2021年9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启动工作座谈会在汉中举行。汉中市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陕西省唯一的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自汉中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以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亲自抓,法工委具体承办,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加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牌子,增设立法联络科,核定人员编制,设置工作岗位,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充实扩大立法联系点,延伸联络触角。在首批建立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础上,通过推荐考察,又扩充建立了陕西理工大学经法学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市检察院研究室和覆盖11个县(区)、镇、村、社区的17个地方立法联系点,在全市范围内分两批共建立了20个市级地方立法联系点。选聘立法咨询专家提供专业支持。向相关市级国家单位、市律协、相关高校、中学发出推荐立法咨询专家的函,在各媒体发布公告选聘条件,采取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经过法工委研究论证,确定了立法咨询专家24人。将“触角”进一步向最基层、更广泛延伸扩展,架起了党和人民的“连心桥”。建立完善了基层联系点的相关制度,全面推进制度上墙,明确确立市级地方立法基层联系点的条件、要求、设立目的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动态的收集、汇总、反馈相关立法意见和建议,规范运行,通过建立微信联络群,及时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沟通联系。

(三)汇聚民意民智、及时反馈联系点意见建议。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点以来,法工委通力协作,按要求配合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工作,为广泛征求群众立法建议、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将“两个联系”做深走实,共到地方联系点开座谈会和开展各类调研75次,通过联系点召开到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和组织开展各类调研等征求意见活动150余次,约1600人次参加相关立法意见征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立法法、地方组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督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增值税法等10部法律修改意见67条。部分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同时,通过这些形式的意见征求,使汉中市制定出台的多部地方法规中体现了民主立法、特色立法,特别是在《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中,汉中市人大多次到各地方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和询问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人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为做好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良好民意基础。

(四)弘扬民主法治、做好信息上报和各类宣传。及时信息报送。精选优选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内容,坚持每月月初报送信息简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报送72条,采用14条,向全国人大展示了汉中工作、传递了汉中声音。利用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在汉中人大微信公众号、《汉中日报》、陕西省人大主办的《民声报》、陕西省委组织部宣传平台陕西网上刊发各类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各类稿件约50余篇。开展了法治宣传和组织培训。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与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陕西理工大学、市委宣传部召开座谈研究会,发挥汉文化研究院作用,挖掘、梳理、弘扬汉中的法治文化元素;通过电视问政节目《天汉坊》宣传《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镇、社区(街道)的文艺演出弘扬《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宪法宣传日在广场开展形式丰富多彩、精彩纷呈的法规条例宣传,加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组织机关干部、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和全市17个地方基层立法联络点成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2年地方立法培训班学习。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调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五)积极做好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相关工作。近年来,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栗战书、张德江、陈至立、周铁农、武维华、郝明金和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美国国会众议院代表团等来汉的检查、视察、调研和访问,积极协调各方,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实现工作意图。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召集有关方面意见和有关人员座谈,征求修改意见建议,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向上反馈,建言献策。

今后,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完善地方立法机制,强化立法服务保障,推进立法精细化,把联系点建设与人大代表工作、社区治理、民主法治宣传和基层群众、专业群体结合起来,使立法联系点真正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直通车”、法治宣传的“播种机”、法律实施的“检测器”。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3号

邮编:723000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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