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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23年03月30日 08:46

一、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长沙是湖南省会,是1982年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造者毛泽东同志求学和早年从事革命活动的地方。

橘子洲头

长沙现辖6区3县(市),全市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2022年底常住总人口达1042万人,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和长江经济带中心城市。长沙是底蕴深厚的“文化名城”。长沙是我国唯一历经3000年城名城址不变的城市,有“屈贾之乡”“楚汉名城”之称,孕育了谭嗣同、黄兴等革命先贤以及刘少奇、胡耀邦、朱镕基等前党和国家领导人,岳麓书院、天心阁、马王堆汉墓、走马楼三国简牍、铜官窑、四羊方尊等文化遗存和众多红色文化闪耀着璀璨光芒,获评“世界媒体艺术之都”、“东亚文化之都”、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风光秀丽的“山水洲城”。岳麓山、湘江水、橘子洲、长沙城展示出独特“山水洲城”风貌,梅溪湖、西湖、洋湖、年嘉湖、月湖等点缀其中,森林覆盖率达55%,构成了大美长沙的生态画卷。1925年秋,青年毛泽东曾在此写下脍炙人口的《沁园春·长沙》表达对长沙的喜爱之情和对中国未来的深切希望,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球绿色城市。长沙是独具魅力的“活力之城”。区位优越、交通发达、物流便利,科教资源丰富,创新活力勃发。拥有国防科大、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58所高等院校,湖南湘江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等国家级平台及6个国家级园区优势叠加,诞生了超级杂交水稻、超级计算机等一批世界级科研成果,到处涌动着创新开放的活力。荣获中国最具软实力城市等称号。长沙是宜居宜业的“幸福之城”。房价收入比为全国35个主要城市最低,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中,长沙营商环境排名全国第六、连续三年保持中西部第一,连续荣获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等称号。两次上榜“中国十大美好生活城市”,三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连续三届捧回“长安杯”,连续15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爱晚亭

202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966.11亿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经济总量、人均GDP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名列前茅。近年来,长沙形成了工程机械、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含烟草)、汽车制造及零部件、生物医药、旅游等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智能驾驶、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

长沙交通区位优势明显,高铁、城际铁路、磁悬浮列车、高速公路、航空、水运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备,承东启西、联南接北。京广高铁和沪昆高铁在长沙黄金交汇;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挺进全球空港百强,位列全国第12位、中部第1位;湘江与长江“黄金水道”相连接,长沙至上海水路全程1540公里,具有通江达海,物流全球的地位优势。

长沙全景图

二、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概况及立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概况

1954年6月,长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举行,这是长沙市有史以来实行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第一次盛会。1981年6月,长沙市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设立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长沙市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中共长沙市委领导下,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积极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长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现内设8个专门委员会、4个工作机构。即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办公厅、研究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信访工作办公室等12个正县级机构。

长沙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与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立法处、备案审查处三个正科级机构。

长沙人大办公楼

(二)立法工作开展情况

1986年长沙市依法取得地方立法权。长期以来,城市的建设与管理一直是长沙市立法最为优先的方向。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长沙市立法基本形成了从城市地下、地面到地上空间全覆盖的地方法规体系,经济社会领域的许多重要事务和重要秩序规范都实现了有法可依。

岳麓书院

截至2023年3月,长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7部,其中,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47部,已废止30部,修改涉及59部次。法规内容涉及地方经济、教育、文化、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社会生活多个方面。其中,多部法规为全国首创,并得到了国家多个部委的高度肯定。如《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首次以立法形式界定了“城市管理”概念,理顺了城市综合管理体系,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和品质;《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法规,第一次引导城市建设者、管理者关注城市地下工程,得到原国家建设部高度肯定;《长沙市征地安置补偿条例》将长沙市留地安置模式调整为转变身份、转变土地性质、纳入社保的新模式,率先全国为有效解决“城中村”问题和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得到了原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认可和推介;2008年制定的《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为全国首部规范电动车通行的地方性法规,为建立长沙市城市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也为解决这一全国性难题提供了“长沙模式”。2020年制定的《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了长株潭三市在生活垃圾管理领域的区域合作,这是全国第一部将生活垃圾管理区域协作纳入法规调整内容的地方性法规,体现了立法首创精神。

三、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情况

(一)市人大常委会本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基本情况

202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体现基层性、行业代表性、一定的法治工作基础、良好的群众基础、热心参与立法工作、单位自愿的原则,确定了望城区人大常委会、浏阳市大瑶镇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为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这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也是长沙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联络站,在开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国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以及相关立法调研等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基层联络作用。

2021年5月以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委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调研、实地赴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调研座谈、书面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等方式,先后就《长沙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等4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了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意见182条,其中已采纳23条;先后将16件法律草案发送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收集意见建议600余条。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长沙基层立法联系点情况

2021年7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2021年9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桂英在长沙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上,明确将“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作为长沙今后五年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积极推进。一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一方面持续抓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自身建设,另一方面扎实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工作保障。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长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明确工作职责、流程、架构和相关工作制度。做好阵地建设,安排专门场地作工作展示、将制度上墙,浓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氛围。加强力量配备,推动成立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协助做好做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联系点的建设和日常运行。明确经费保障,每年安排9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和运行。

2.构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接受任务、法律草案研究学习、制定意见征集方案、开展意见征集工作、意见建议整理上报、登记归档等全流程工作程序。健全运行机制,构建1+7+8+9工作模式,依托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本级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长沙市人民政府设立的7个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9个区县(市)人大法制委,由点到面、点面结合,扎实做好意见征集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意见征集工作,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媒体和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平台等多种途径,以及“小区说事厅”、“夜话会”、人大代表联络站听取意见、线上App征集立法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将立法征集意见的触角延伸得更广、更深、更实。建立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对于被采纳的意见,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名义向意见提出者发出“致谢函”,调动各方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小区夜话会

3.积极履行职责。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有效开展联系点工作,主要是围绕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和相关立法调研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工作部署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媒体征求意见等形式,针对16件法律草案先后组织调研、座谈会5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1162条,上报466条,被采纳27条。二是开展相关立法调研。2021年9月,就天心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开展相关调研,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了《关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有关情况的报告》。2022年7月,就长沙市民事强制执行有关情况开展调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2022年10月,就长沙市利用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有关情况开展立法调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了《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长沙市利用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情况报告》。

4.工作初步成效。一年多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联系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长沙市利用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调研报告,被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制工作简报》(2022年12月30日,第二十一期)全文印发。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共同创作的喜迎二十大大型纪录片《征程》中播出以长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为内容的“民声的回响”专题,展现长沙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分别在2021年11月、2023年3月对长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考察时,都对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2022年8月,《湖南人大消息》刊登《畅通民意直通车搭好民意连心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推进国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建辉批示,并要求在全省推荐长沙工作经验。下一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将长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力打造成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立法“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的重要平台,为国家立法进一步夯实民意基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体现长沙担当、展现长沙作为。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

邮编:410013

编 辑: 冯 涛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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