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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9年4月2日)

栗战书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19年第12期  浏览字号: 2019年06月20日 16:22

栗战书委员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摄影/全国人大机关摄影部 樊如钧

今天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启动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

陈竺同志介绍了前期准备情况和检查工作安排,赵克志同志代表国务院介绍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总体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考虑,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讲得都很好。另外有8个部门提供了书面材料,这对检查组了解更多情况,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很有帮助。这里,我简要讲三点意见。

一、为什么选择中小企业促进法进行执法检查?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去年9月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就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今年3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总书记和党中央之所以如此重视中小企业发展,这主要是因为:

第一,中小企业具有不竭的创新动力,是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创新固然需要大企业,需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但中小企业同样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中小企业机制灵活,对市场十分敏感,而且中小企业本身多是由创业创新的年轻人创办的,许多老板就是科技人员,他们的创新冲动特别强,创新动力特别强,一有市场需求,就能迅速投入创新资源、生产出创新产品。为什么会有这么强劲的创新意识呢?因为他们十分清楚,创新是其生存的需要,中小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一旦没有了创新,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甭说进一步的发展了。许多小发明、小创造、小改革都是中小企业首先搞出来的,随着中小企业科技人才、科技要素的增加,现在许多重大发明创造也是中小企业搞的。实践证明,我们的科技创新最持久、最活跃的源泉,就是中小企业。现在的科技型、独角兽、新三板等企业,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

第二,中小企业提供丰富多样的生产和生活消费品,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不仅需要飞机、汽车、高速列车、电脑、手机等,更多的是日常生活品,这些当然也可以由大企业提供,但很多日常生活用品由中小企业生产可能更经济。由于人民群众需求的差异性,中小企业往往更能满足这些不同的需要。中小企业还为社会提供大量的生产资料,如大企业可以做服装,但其中的纽扣、配饰等,往往都是中小企业生产的。许多中小企业是大企业的配套企业,比如C919大飞机,配件零件可能是在江西、天津、贵州这些地方生产的,最后到上海总装,这些配套企业很多也是中小企业。就是我国外贸出口的大量生活消费品,也多是中小企业生产的。

第三,中小企业对生存的地理条件适应性强,在解决区域、城乡发展上具有重要平衡作用。大企业对各种要素条件的要求比较苛刻,需要优越的交通条件,以及产业配套环境、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集聚条件等等,往往在大城市、中等城市落户发展可能比较好。但是,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并不是每一个地方都具有发展大企业的条件。比如,在西部边远地区、山区、小城市、小城镇、农村,有的地方可能只能发展点中小企业。还有销售半径小的产业,也可能只能在当地以小企业形式存在发展。像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也多以中小企业形式存在。

第四,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的主渠道。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许多中小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手工生产,吸纳就业人员多。还有,中小企业数量多、分布广,也便于人民群众就近就业,就算是收入不那么高,但解决了离家打工照顾不了家庭的问题,实际的生活成本低了,生活质量也并不低。随着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的快速发展,大企业的人工成本会大大降低,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功能将进一步凸显。解决就业问题,在许多国家都主要是靠中小企业。

综上,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离不开、离不了中小企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生产生活需求离不开、离不了中小企业,促进协调发展离不开、离不了中小企业,解决就业等问题离不开、离不了中小企业,还有其他很多方面,中小企业都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要重视发展大企业,也要重视发展中小企业。

这次选择中小企业促进法搞执法检查,还有一个考虑,就是当前中小企业确实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外部环境的问题。当前国际经济环境深刻变化,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影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市场有波动,经济有起伏,结构在调整,制度在变革,必然给企业带来转型升级的压力,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国有企业一样都要逐步适应。

二是,有的地方对中小企业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往往比较注意大企业的培育、支持,如动辄强调企业“做大做强”,招商以500强企业为重点,发展要规划“百亿企业”“千亿企业”,支持政策也往往向大企业倾斜。现实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有些政策相互不协调,有的在执行中把握不好度,存在“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隐性壁垒问题。这些从根本上讲,都是对中小企业重要性认识不够带来的。

三是,对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去年7月我去福建调研,在泉州开了一个企业家座谈会,安踏、九牧、恒安、七匹狼、龙峰等企业负责人都参加了。他们反映比较多的,一个是专利侵权、假冒,一个是市场歧视,一个是融资难融资贵。

2017年,安踏诉讼侵犯知识产权案就达200多起,花费几千万元,更多的是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提起诉讼。对恒安知识产权的侵犯,每年判决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六七十起,但这么多年才有两起判了实刑。武夷山大红袍每年用于打假就要花好几千万元。企业纷纷建议从修改商标法、专利法、刑法等方面,更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他们还谈到,国外有第三方行业标准,只要产品好、价格优、服务好,新产品、新技术满足了法定的指标要求,有公正的报告,市场就会接受,就算在使用中出了问题,具体研发、生产、应用的企业也是会免责的。在国内往往是不少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出来后,没人敢拍板应用,怕担风险,怕更换产品出了问题要承担责任。企业希望完善法律制度,加快国产化替代步伐,通过应用发现差距、解决问题、提升技术,形成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良性互动机制。

大家还谈到,行业核心企业不存在资金困难问题,但为他们配套服务的上下游中小企业,普遍遇到融资难的困扰。企业家们认为,中小企业在上下游为核心企业配套,其生产经营反过来会影响核心企业。希望国家金融部门在支持企业时,不应只单纯看单个企业经营指标,还应从整个产业发展的角度来审视,对“扶企业就是扶产业”的,即使金融部门受益微小也应积极予以扶持,这对于支持全产业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中小企业自身也有问题。有的企业发展方式粗放,有的负债高,有的在环保、社保、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不规范,这些问题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中小企业遇到的这些问题,在中小企业促进法里都有相应条款和内容。通过这次执法检查,一方面,要推动各级国家机关认真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纾解中小企业困难,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同时,引导中小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认真听取各方面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意见建议,加快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二、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什么?

要围绕检查方案提出的5个重点,突出以下内容认真开展检查:

第一,要对照相应法律条款执行情况的检查,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示要求,以及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总书记谈到的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六条措施,包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以及中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法律中都有对应的条款和内容,要将相应法律条款作为重点内容来检查。

第二,2017年新修订法律条款的落实情况。中小企业促进法是2002年6月制定的。2017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总结法律实施15年的经验,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关精神进行了全面修订,由原来的7章扩展为10章,由45条增加为61条,补充完善了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等方面的重要制度,在保护企业权益、规范行政许可、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原来的45条当然是检查的内容,但是新增的16条主要针对了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因而要作为重点来检查。比如,第3章融资促进是新增的,说明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需要认真解决。第9章监督检查也是新增的,就是要强化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法律制度和法定责任的落实情况。除了第10章,中小企业促进法其余9章的许多条款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包括总则、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都规定了责任落实的主体。总则第5条规定,国务院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第2章财税支持第8条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都要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3章融资促进第21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体系。第4章创业扶持第2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为创业人员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等等,责任主体都非常明确。我们要在检查中紧扣法律规定,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担负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把法律规定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工作责任、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第四,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落实情况。中小企业促进法能够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与其他法律的有效实施密切相关。比如,法律第40条详细规定了政府采购提高中小企业份额的制度,要求对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这一条的落实与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第45、46条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发挥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创造方面的作用,这与市场监管法律、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相关。第8章专门规定保护中小企业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这与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相关,等等。

中小企业促进法中,也有一些原则性条款,需要制定配套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以细化落实。在这方面,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职能作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做好这方面工作。检查中也要听取地方人大完善配套法规、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推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法定职责担起来,通过立法和监督工作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

三、怎样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把握以下五点:

一要遵循“依法”原则。人大的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也不是行政机关的督察检查,而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须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开展检查。要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开展监督,以扎实的工作、翔实的数据、真实的案例说明法律实施的实际情况。执法检查中通过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的方式发现的违法问题,检查组不直接处理,而是移交给有关方面依法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个案和问题,要深入分析其特点和原因,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个别中找到普遍性问题,抓住要害和关键,提出务实管用的建议。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全面掌握法律实施情况,也要着重发现研究分析那些影响法律实施、制约政策落实、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围绕检查方案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哪方面的法律落实不到位,就反映哪方面的问题,推动解决法律和政策落实不好、效果不彰的问题。要认真听取企业、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真正搞清楚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是不是得到落实,法律实施成果是不是得到企业和群众的认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

三要改进方式方法。这次执法检查除了实地检查6个省以外,还委托了8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的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委托自查也是执法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实效,一定不能走过场。检查组要对一些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解剖,可以在每个地方选择一到两家或者就业容量大,或者科技创新型,或者外向型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中小企业“解剖麻雀”,看看到底存在哪些壁垒和困难。财经委还将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通过监督和评估促进法律进一步完善。要认真组织好这次评估,切实发挥第三方中立、专业、客观的作用,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四要有一个好的作风。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投入检查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听取企业和群众呼声,不能走形式、走过场。要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工作标准要高,生活标准从低,切实把对地方的负担和影响减到最小。

五要提出有针对性、有创新性、能见实效的整改建议。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及工作建议,各有关方面都有不少的调研、督查和反映。我们这次执法检查,要尽量发现新问题,找出真症结,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如果都是一般性的情况、“通用”“全知”的建议,意义就不大了。

最后,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和有关方面对这次执法检查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全国人大代表、地方人大常委会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认真做好这次执法检查,为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编 辑: 陶宏林
责 编: 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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