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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

来源: 青海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20年04月22日 10:33

4月14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同德出席会议并讲话。青海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李志勇通报执法检查方案并作说明。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王述友就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会议听取了青海省林草局、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卫生健康委、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西宁海关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法两决定”情况汇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0个部门提供了书面汇报材料。

刘同德指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是从人大角度全面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一法两决定”、“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增强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挥好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用法律的武器保护野生动物,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刘同德强调,执法检查要坚持依法真查严督,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准确把握执法检查重点,聚焦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推动政府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工作责任、法律责任落到实处。严格依法履行职权,把握依法原则,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推动“一法两决定”全面贯彻实施。

刘同德强调,执法检查要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安排部署好执法检查工作,做好专题培训,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好执法检查与立法调研、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执法检查顺利完成。加强协同配合,密切横向联系,强化上下联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强化工作纪律,坚持求真务实,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执法检查方案,4月中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分两个小组分别赴海东、海西、海北、玉树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四州人大常委会自行开展检查工作,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同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和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4月14日下午,执法检查组还开展了专题培训。

执法检查组成员,受委托州人大常委会及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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