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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2月23日下午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为更好地鼓励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做好法律之间的衔接,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是必要的,修正案草案基本可行,赞同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12月24日晚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司法部、商务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修正案草案总体是可行的。

在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现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其他条文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在充分研究当前对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进行综合性修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后认为,此次修改仅解决与相关法律衔接的问题,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上述意见,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根据实践需要,适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正案草案作了个别文字修改。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编 辑: 冯涛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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