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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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