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一国两制”完善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
在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之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局长刘德学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一国两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随着澳门回归祖国怀抱,澳门从此走上了与祖国内地同呼吸、共命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康庄大道。
20年来,澳门始终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紧密结合澳门实际和长远发展,围绕“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个基地”的战略目标定位,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完善了澳门特区的法律体系。
准确把握“一国两制”核心要义
回首20年来澳门的成功经验,刘德学认为,除了从根本上应当归根于“一国两制”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和安排本身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之外,还取决于澳门在具体实践层面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和制度精髓,并结合澳门社会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同时也紧密结合国家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的全局战略,创造性地将“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所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刘德学看来,澳门得以成功实践“一国两制”,主要是准确把握了以下几个要素:
一是正确处理“一国”与“两制”的关系。澳门始终把“一国”作为“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尊重和维护中央对澳门的全面管治权,依法行使高度自治权。
二是积极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责任,并不断通过一系列机制加以配套落实。
三是正确处理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时,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
四是使爱国爱澳成为澳门社会的核心价值。澳门居民的国家认同感普遍较高,这与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爱国爱澳意识的培养和大力支持国民教育密不可分。
五是紧扣民生发展,关注社会保障。回归以来,澳门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特区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切实的社会保障稳定了民心,成就了澳门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为澳门持续发展夯实法律基础
回顾20年的澳门特区法治建设工作,刘德学特别强调,澳门特区政府以落实基本法的配套立法、完善社会民生法律、推进重点立法项目作为立法工作总方向,并与立法会紧密沟通、相互配合,共同持续健全完善澳门特区法律体系。
据统计,截至2019年11月,澳门共制定和修订了290项法律和632项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包括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方面的法律,还包括保障社会民生和居民基本权利方面的法律。这900多项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特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特区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夯实了法律基础。
与此同时,对于回归前已经生效的澳门原有法律,澳门特区政府亦积极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和澳门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在1976年至1999年12月19日期间公布的共2123项原有法律和法令进行清理及适应化处理。到目前为止,有关的法律法规清理工作已经完成。
“法治是澳门稳定的坚强保障。”澳门城市大学协理副校长叶桂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回归以来,澳门特区政府始终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贯彻以人为本,加强法治建设和施政宏观战略研究。基本法是澳门稳定发展的基石,是澳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的坚实法律保障,也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
通过制度优化提升司法效率
在回归以前,澳门司法机关作为葡萄牙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并不具备自身的体制和架构以及完全、排他的审判权和终审权。澳门回归祖国后,基本法明确了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享有独立的审判权,并设立了初级法院、中级法院、终审法院及检察院,并于同日颁布了《司法组织纲要法》(以下简称纲要法)。
刘德学强调,回归20年来,澳门特区政府一直致力于完善澳门司法体系,通过制度优化,提升司法效率和维护司法公正。
为了优化司法组织法律制度,澳门特区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纲要法进行了四次修改。“这四次修改包括司法组织的专业化改革、补充司法人员数量、提高司法队伍质量、大力推广中文在司法程序中的应用、提升司法透明化、改革诉讼程序等,使特区司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叶桂平告诉记者。
刘德学特别指出,澳门特区政府2019年对纲要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明确规定只有身份是中国公民的法官及检察院司法官才可负责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检控及审判工作,有关制度是澳门在“一国两制”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体现,同时也展现了司法机关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重要使命和职责。(记者 汪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