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独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首次“亮家底”

文/《中国人大》全媒体见习记者 冯添 记者 王晓琳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19年第21期  浏览字号: 2019年12月18日 08:51

导读: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2019年,在综合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同时,专项报告首次聚焦于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透过专项报告,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如何?哪些问题受到关注?

10月23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这是我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账目”首次亮出,也是继去年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之后,国务院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项报告,向全体人民“晒”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细账”。

为配合审议和做好相关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史耀斌作的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

刘昆在报告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和依法支配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3.5万亿元,负债总额9.9万亿元,净资产23.6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0.1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3.4万亿元。

专项报告还反映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484.7万公里,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7万公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96处,文物藏品总计4960.4万件(套),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1200多万套。

目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遵循“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和支配”的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管理。

刘昆指出,行政单位家底进一步丰实,特别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快速壮大,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资产在内的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达23.4万亿元,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推动制度规范,提升管理效益

调研报告积极肯定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指出,国务院、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坚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指引,根据职责分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资产配置、创新管理方式、夯实管理基础等,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益。

而这些成绩离不开在制度建设方面作出的努力。专项报告指出,财政部制定出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制度,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根据调研报告,覆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相继出台相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既建立了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又强化了对国有资产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管理。

“报告中的各类国资的重要指标与上年相比又有新的增长,各项改革管理工作和制度建设体系打造又有新的进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度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杜小光委员对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

同时,专项报告指出,为优化资产配置,相关部门还出台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制度标准,从严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把好资产入口关,有效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

调研报告也显示,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通过制定通用设备配置标准、部分相关专用设备配置标准、规范资产配置计划编制、加强与预算编制衔接等,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缓解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不均衡状况。

对此,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张光荣在分组审议时建议,进一步细化资产,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标准,落实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力和责任,加大资产盘活调剂使用力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

加快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

在对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成效予以肯定的同时,委员们还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的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

郑功成委员认为,行政性国有资产的配置应当适应人口流动的变化。“近几十年来,农村人口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有的地方成了‘空心村’,但是学校和医院等设施还是按照传统的行政区划配置的,包括一村一幼、一个图书室等,这就造成一些地方不断出现资源闲置,而另一些地方却资源短缺。”

在张伯军委员看来,以供给侧为主导的资产配置机制是导致资产资源浪费的主要因素。争取项目的部门和单位往往并不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考虑问题,而是存在着不要白不要的心理,这种项目下来之后浪费自然就会形成。

针对国有资产配置中存在的问题,调研报告强调,应进一步完善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健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重点行业的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强化资产配置标准与公共事业发展、公共产品和服务标准的有效衔接,并建立规范有效的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好国有资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目前,加强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已经被列入专项报告的下一步工作措施。专项报告提出,要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从源头上提高财政配置资源的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立法

在介绍下一步工作措施时,专项报告提出,要推动法治建设,积极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立法研究论证工作,研究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层级。调研报告也建议,通过立法,进一步推动改革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这一点在分组审议时也得到了与会人员的普遍赞成。

杜黎明委员说,当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方面尚存在空白。目前执行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都是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法规的层级较低,约束性不强,且制定的时间都是十多年以前,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资产管理的要求。

“2007年出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12年没有修订,已经滞后于目前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那顺孟和委员也表示,相关部门应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推动资产管理法律层级建设,推动资产管理制度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汪康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第一个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两方面的问题:“第一个一公里”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在人大没有立法;“最后一公里”方面,各个地区、各个单位在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措施上不到位。“应加快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立法,如果立法来不及,可由人大授权国务院出台相关条例。”汪康建议。

“作为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基本法律,可以运用经济法的逻辑和结构去设计这部法律的结构。”全国人大代表杨松也建议,制定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可以使党的领导地位、产业布局、混合所有制改革管理资本的思路等在其中都有所体现。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相关文章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