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华:把制度自信贯穿在立法工作始终
原标题:第一次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上饶召开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和江西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江西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12月11日至12日,第一次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上饶召开。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龚建华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成就和显著优势、系统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为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必须领会《决定》的精髓要义,把制度自信贯穿在立法工作始终,要牢牢把握“中国之治”的本质是“制度之治”,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关键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握《决定》的核心关键,把根本遵循践行在立法工作始终,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坚持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保善治。
龚建华要求,必须认清现实差距,把本领高强体现在立法工作始终,要倍加警醒行政思维与法治思维的反差、立法冲动与立法本领的反差、人大主导与政府依托的反差、适度前瞻与相对滞后的反差、权限偏紧与需求趋宽的反差,倍加注重筑牢合法底线、锤炼合格本领、增强合力功效,为努力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加快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上,江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义硚传达了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的主要精神;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结合自身立法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分组讨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高绍林就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雍对本次会议作了小结。
江西省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分管立法工作的副主任及法制委、法工委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局负责同志,部分立法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处室同志参加了会议。(王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