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伟建:国家认同 爱国爱澳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研讨会发言摘编
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骆伟建
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必须解决好国家认同这个根本问题。
“一国两制”下的国家认同,需要强调5个基本因素:
一是国家统一的认同,明白维护领土完整是每一个中国人的神圣职责;
二是主权统一的认同,明白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必须接受中央的管辖;
三是国家制度的认同,明白宪法确立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接受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宪制秩序;
四是国家安全的认同,明白不得从事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五是国家发展的认同,明白“一国两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组成部分,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是历史必然趋势。
国家认同对于“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十分重要。“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
第一,国家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2009年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时,绝大多数澳门居民支持立法,将维护国家安全视为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全社会的宪制责任。
第二,国家认同有利于维护中央管治权。2012年讨论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时,绝大多数澳门居民认同和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修改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第三,国家认同有利于“两制”合作发展。澳门居民对国家认同意识比较强,尊重国家制度,尊重内地社会制度,支持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发挥澳门优势支持国家发展,两地关系融洽。
第四,国家认同有利于形成以爱国爱澳为主体的管治队伍和爱国爱澳的社会基础,爱国爱澳薪火相传。特别行政区政府将爱国爱澳写入教育法规,作为教学目标,组织编写国情教育教科书,并将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列入大学通识课必修科目。对于触碰“一国两制”底线的违法行为,特别行政区依法施政,依据基本法和本地法律坚决处理,全面准确贯彻实施基本法,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