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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大: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

来源: 沈阳日报  浏览字号: 2019年12月09日 09:36

原标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企业国资管理及国企改革情况等报告

沈阳日报讯(记者郭宏颖)12月3日,沈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副主任马占春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国企改革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沈阳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这是沈阳市人大常委会落实监督国有资产职责,连续第二年听取审议沈阳市国有资产情况的相关报告。潘利国希望沈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快国企改革步伐,提高国资收益和国企效益。同时,不断健全沈阳市政府向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机制,规范和充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具体内容,强化跟踪监督和整改落实,确保管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

会议听取审议了沈阳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整改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潘利国强调,沈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确保全面高效地完成审计整改工作。要加强审计整改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促整改,以制度促规范,防止整改问题出现反弹。

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并审议了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草)。潘利国强调,开好这次会议,是沈阳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当前,要认真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组织好省市人大代表联合视察、代表议案建议征集、会前宣传等各项工作,为大会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沈阳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沈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办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潘利国希望“一府两院”充分利用沈阳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这段时间,对全年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尽最大努力把每件建议办理到位,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进行了人事任免。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璐、邓福林、王健、安俊辉,秘书长孟昭贵参加会议。沈阳市领导高伟、范宏利、赵东岩列席会议。10名辽宁省沈阳市人大代表、5名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10名公民旁听会议。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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