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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检查 助力碧水攻坚战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侧记

来源: 汉中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9年12月02日 10:31

涛涛汉江,滚滚嘉陵。两大河流孕育了汉中的灵秀,也赋予汉中绿色发展的底色。

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环境,打好碧水保卫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打好碧水攻坚战,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水污染防治作为监督重点,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执法检查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方案,明确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重中之重,并第一时间向汉中市委常委会作了汇报。汉中市委书记王建军对此次执法检查提出了高度重视、自觉检视、充分展示、狠抓落实、攻克难点等五个方面的明确要求。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雁毅对配合好开展好此次执法检查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要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内容要求,对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上下联动执法检查部署要求,严格对照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实地检查注重提出问题,暗访抽查注重发现问题,报告审议注重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注重解决问题,以点带面,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4月17日,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安排部署会,对市县两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4月24日至25日,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织精干力量,到相关县区开展随机抽查。4月28日,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听取汉中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重点任务。会后,由副主任马世生、徐有业分别带队集中两天时间赴城固、洋县、勉县、宁强4个县区,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流域、重点河流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6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深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重点涉水企业、养殖场、重点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等点位扎实开展执法检查。

突出重点,创新执法检查方式

为切实增强执法检查效果,发挥“法律巡视”作用,切实推动“一法一条例”在汉中市全面贯彻实施。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执法检查方式,做好“四个结合”。

——集中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确保执法检查“全覆盖”。根据全国人大和陕西省人大的要求,本次执法检查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汉中市人大常委会集中对市本级和部分县区“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其余县区按照统一安排部署自行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全覆盖”。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发现问题。执法检查活动正式启动后,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精干力量,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详细记载,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教育,责令个别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并将问题清单反馈当地政府。

——与环保世纪行活动相结合,多角度宣传法律法规。利用汉中环保世纪行活动平台,邀请市级主要媒体参加执法检查,对水污染治理相关问题进行采访报道,做到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双效合一。

——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回应群众关切。本次执法检查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生态环境局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并通过人大网站发布执法检查受理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告,接受群众监督,聚焦热点问题,回应群众关切。

全面梳理,找问题“开药方”

通过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并综合吸纳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征集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全面梳理了我市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的深度不够。在“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上流于形式的现象依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方面还不到位,干部认识水平不高,群众知晓程度不够,自觉参与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企业环保设施和环保投入不足,未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陕西省考要求不断提高,水质持续保优难度大。汉中市地表水全部按Ⅱ类以上考核,是全省唯一有2个Ⅰ类考核断面的市,因受高温、少雨影响,加之缺少大型生态水库,在枯水期难以保障生态径流,导致个别断面持续保优难度大。二是因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直接威胁到水质安全,防控难度大。三是汉江流域总氮偏高,改善难度大。

——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不到位,部分截污管网不配套。沿江镇村污水处理厂建设未全面建成,管网建设相对滞后。

——监管能力和执法保障需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局系统人员编制紧缺,环境管理、监察、监测等能力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针对以上问题,执法检查组根据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重点难点,认真建言出策,开出“药方”,对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加强宣传,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水污染防治意识。汉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法律法规普及率,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坚持政府、部门和企业联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支持鼓励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做爱护水资源的倡导者、宣传者和实践者,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水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水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

——加大投入,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四年整治计划和沿江镇办、园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确保年底前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所有入河直排口全部纳入污水处理管网。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加快水质自动监测站、大数据平台及水环境热点网格监管项目建设,提高智能监测预警水平。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保障环境保护投入稳步增长。一方面要发挥企业投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另一方面要畅通多元化投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

——统筹兼顾,切实提高执法监管水平。汉中市政府及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工信、发改等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扛起水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夯实任务,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保证责任层层落实。要继续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和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和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车辆和检测设备到位,切实解决环保机构不全、人员不足和执法能力薄弱等问题,加强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监察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司法惩治作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保护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法律成为水污染防治的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持续发力,跟踪监督求实效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早在2014年,新《环境保护法》修订伊始即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就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审议意见。从2017年开始,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例行每年听取汉中市人民政府对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将水污染防治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开展常态化监督。另外,充分利用汉中环保世纪行平台,紧紧围绕“保护青山绿水蓝天,共建生态宜居汉中”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整合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监督,促进全社会参与水污染防治,收到良好效果。此次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前后历时近一月,检查成效得到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肯定。经过近几年的持续治理,汉中境内7个国控和22个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以上,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达到Ⅱ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一江两岸”成为汉中的靓丽名片,水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

水污染防治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将初心不改,砥砺奋进,不断完善监督方式,助力打赢碧水攻坚战。

编 辑: 陶宏林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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