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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
7月12日至13日,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带领调研组来宁调研我区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许传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锐,常委会副主任左军,以及自治区监委、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察看了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留置场所、石嘴山留置场所建设和管理运行情况以及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监委工作情况。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贯彻实施,召开了我区监察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在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等工作成效和意见建议。
吴玉良对我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贯彻实施监察法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宁夏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有力贯彻落实监察法。各级监委依法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各级公检法机关积极支持配合,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完善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制度规范化和加强监察自我监督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实践,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希望各级人大加强对监察监督工作的调研督导,要“审慎稳妥、依法有序”开展监察监督工作,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自治区各级监察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制度自信,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完善机制制度,有力贯彻实施监察法,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王红武)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