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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更须重拳出击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9年08月23日 18:17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王晓琳 张宝山 见习记者孟伟8月23日北京报道:饮用水安全如何保障?生活污水怎样处理?你所关心的正是人大关注的!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聚焦重点领域,瞄准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人大监督的作用。

报告指出,各地各部门围绕法定防治措施,通过严控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加大重污染企业淘汰力度,强化流域综合治理,提升水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强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等,聚焦重点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法律实施不到位的问题还较突出,尤其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仍待出重拳强化治理。法律第3条规定“优先保护饮用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检查发现,当前我国饮用水安全保障仍有待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存在风险隐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短板,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力。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欠账多、维护不力,资金缺口大。城镇污水处理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滞后,城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有差距。污泥处置措施不到位,污泥资源化利用困难。

工业污染治理差距较大,工业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存在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工业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严重、企业恶意违法排污问题屡禁不绝,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问题突出等“顽疾”。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滞后,农业农村面源和点源污染防治缺乏科学合理的措施和手段。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问题突出,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居高不下。

针对以上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了突出抓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短板、因地制宜推进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等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法定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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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张绵绵
责 编: 张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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