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不符《监督法》的,调整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办学习贯彻《监督法》培训班
四川日报讯 (记者胡敏)明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正式施行。为全面准确把握这部法律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昨(24)日,省人大常委会在蓉举办学习贯彻《监督法》培训班,就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监督法》进行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义方主持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荣轩、陈文光、钮小明、马开明、敬中春、李洪仁,秘书长杨启泉出席。
《监督法》颁布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搞好培训,有计划地分批开展培训工作,将《监督法》作为明年各级人大代表培训重要内容,列入我省“五五”普法规划;抓紧梳理规范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拟对《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等与《监督法》规定不相符合的地方性法规作出废止决定;开展立法调研,拟对我省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工作展开立法调研,时机成熟即启动地方立法程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领导,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洪仁在部署今后工作时指出,要进一步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和《监督法》培训班精神的传达工作,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监督法》的各项规定上来。要切实组织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和省委部署,有计划、分层次地安排好《监督法》学习培训。要抓紧搞好规范和过渡工作,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要加以完善和细化;对与《监督法》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作出调整,认真加以规范,实现平稳过渡。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实把握好舆论导向,为《监督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
来源:四川日报 2006年11月25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义方主持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荣轩、陈文光、钮小明、马开明、敬中春、李洪仁,秘书长杨启泉出席。
《监督法》颁布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搞好培训,有计划地分批开展培训工作,将《监督法》作为明年各级人大代表培训重要内容,列入我省“五五”普法规划;抓紧梳理规范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拟对《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等与《监督法》规定不相符合的地方性法规作出废止决定;开展立法调研,拟对我省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工作展开立法调研,时机成熟即启动地方立法程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领导,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洪仁在部署今后工作时指出,要进一步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和《监督法》培训班精神的传达工作,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监督法》的各项规定上来。要切实组织好《监督法》的学习培训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和省委部署,有计划、分层次地安排好《监督法》学习培训。要抓紧搞好规范和过渡工作,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要加以完善和细化;对与《监督法》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要及时作出调整,认真加以规范,实现平稳过渡。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实把握好舆论导向,为《监督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
来源:四川日报 2006年11月25日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