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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大举行院前急救立法听证会

来源: 浙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6月16日 08:42

  6月6 日,杭州市人大举行《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

  连日来,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及各大网络媒体纷纷对院前急救立法听证进行了宣传报道,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6月7日,中央电视台一套的晚间新闻、二套的“第1时间”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对杭州院前急救立法听证会都进行了报道。特别是中央电视台一套的晚间新闻,用7分半钟的时间,对立法听证作了深度解读性报道。同时,浙江经视、钱江晚报、青年时报、杭州日报、杭州网等省市媒体纷纷作了报道。草案修改稿中,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实施现场救护是否应当免责,自动除颤器是否应当配置以及如何解决社会车辆避让救护车等问题成为听证的热点。

  据悉,急救知识的普及率西方国家基本已达35%以上,而我国还不到1%。中国公众遇到急、危、重症病员不能现场救护的主要原因,是不会救,也不敢救。”

  为了弘扬助人为乐的美德,鼓励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保护救助人的合法权益,草案修改稿中规定,警察、消防员、保安、社区工作者、导游、学校体育教师及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乘务员等人员应当参加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组织的急救培训。教育部门要把急救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本和校本课程里。鼓励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伤病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不追究有关法律责任。杭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奖励表彰。

  草案修改稿特别强调了救护车的通行保障,如果因为让行救护车而导致交通违章,交管部门可免于处罚;不按规定为救护车让行的车辆、行人,要依法处理。

  听证会上,有听证代表提出一旦发生猝死,如果能及时心肺复苏和除颤,抢救成功率非常高,建议在公共场所配备自动除颤器。

  目前条例草案仍处于修改阶段,将于近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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