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贯彻实施好该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1月21日下午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祖龙出席并主持会议。
杨祖龙副秘书长指出,发展散装水泥是我国重要的产业政策,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我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发展目标,能够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难题,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解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大问题。希望各级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并进行新闻监督,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将会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德文介绍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并从加强宣传,营造《条例》实施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及齐抓共管,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等方面提出意见。省工信委副巡视员谢晓阳同志就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了发言。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省工信委、省政府法制办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新华社云南分社、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网等20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图文:李健伟)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