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贯彻执行《气象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9月3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气象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法》地方配套法规制定、各级财政对气象事业发展支持等情况。
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等9个市级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到万州区龙宝气象站、三峡库区极端天气预警中心项目和奉节县气象局进行实地检查。
执法检查组成员认为,我市贯彻执行《气象法》符合法律要求,财政投入逐步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日渐完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效益不断提高,地方配套法规基本完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栖伟在执法检查中指出,要高度重视《气象法》的贯彻实施,落实好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和《气象法》中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等有关法律制度。通过执法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推动全市气象事业开展。(杨冰)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