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工作动态

浙江省人大环资委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草案)》

来源: 杭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5月17日 09:25

  5月10日,省人大环资委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草案)》。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列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项目后,环资委提前介入,专门听取省法制办、省建设厅等部门的汇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规定草案后,环资委在程渭山副主任的带领下,立即分赴宁波、温州、金华、台州等市县(区)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同时又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

  违法建筑一直是城乡规划管理中的突出问题。2010年我省制定出台的《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对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城乡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新的违法建筑在不断产生,违法建筑依旧是城乡建设中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应对城乡规划与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拆违执法力度,完善拆违程序,遏制新的违法建筑产生,制定违法建筑处置的地方性法规,是完全必要的。

  环资委认为省政府提请审议的规定草案,符合上位法的立法精神,并从我省实际出发,吸收和借鉴了一些成功经验,基本可行,建议提请常委会审议。审议中,委员们结合调研情况,对规定草案关于违法建筑认定的主体、违法建筑现场强制拆除、不能拆除的违法建筑合法性认定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处置等问题提出意见。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谭庆华参加会议。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