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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几点思考

陕西省商洛市人大  杨战英

来源: 陕西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8月02日 22:20

  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督支持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重要一翼。面对新形势,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如何才能融入全市率先突破发展大局,积极为“三农”工作履好职、服好务,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的重大课题。

  一、要严格依法办事,保障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从全国和全省的情况来看,目前农业和农村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齐全的,国家的涉农法律有19部,我省地方涉农法规也有20多部。这些法律法规基本上覆盖了“三农”工作的所有层面,为我们搞好农业和农村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和了解农业方面的基本法律法规,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加大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一)、要牢牢把握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党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各项政策的基石。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关键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这对于搞好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长期稳定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符合国情、省情、市情,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广大农民利益的基本制度。因此,我们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必须紧紧把握住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认真宣传、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要在保障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中,把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这个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好,通过执法检查,推进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落实,维护农民的土地经营权益。

  (二)、要依法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一方面要坚持不懈的改善农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加强农业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抗灾能力,提高生产水平。另一方面,要依法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人大的农业和农村工作,通过农业法制建设,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农业法》、《种子法》、《农业科技推广法》和《农业机械促进法》以及我省的实施条例,都对农业的科技进步做了明确的规定,基本达到有法可依。所以我们要通过农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来推动农业科技的进步,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大力实施“种子工程”,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三)、要加大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依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地方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开展,要以涉农法律法规为切入点,自觉服从和服务于这项中心任务。要通过调查研究,结合“五五”普法,明确涉农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的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增强广大干部法律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激发广大群众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性,以期形成良好的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氛围。

  二、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监督

  (一)、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重点,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民素质提高。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和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要把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高农民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要以农民最迫切需要改善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着力推进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重点,促进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特别是要在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上有所作为,通过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

  (二)、紧扣农民增收这个主题,努力做好促进工作

  农民增收是“三农”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又是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的难点。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必然涉及农民减负问题、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问题、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及非农方面转移问题,还有扶持农业政策等方面的问题。上述问题都是值得人大十分关注和研究的课题,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重点工作。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认真做好促进工作。要认真分析影响农民增收的各种因素,探索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积极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良策建议,督促政府及其涉农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作出自己的努力,这也是人大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政策和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三)、以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促进“三农”和谐发展

  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突出地方特色,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要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以促进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一是要加大涉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力度。要做好当前人大农业与农村监督工作,要敢于和善于监督。敢于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讲真话说实话,敢于为解决农民问题讲真话说实话;要突出重点、抓大事。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性问题,抓住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要加强跟踪检查,促进问题的解决,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为达到上述要求,要注重监督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提出监督意见;要注重工作实效,认真抓好有关部门整改情况的落实和反馈;要搞好各方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工作。二是支持和推动农村深化改革。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出现困难,必须通过深入农村改革,激发农民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强农村经济综合实力,改变束缚农村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去除影响农村发展的障碍,使农民收入得到较快增长。三是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对农村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地方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重点是在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权益的同时加强村集体财产的监督管理,确保村集体财产不受损害。

  (四)、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增强人大农业农村工作的权威性 

  人大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客观上是运用法律法规条款的强制性来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实质上也是树立人大工作权威性的重要体现。涉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执法检查方式。通过明察暗访、定点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问卷调查、考核考试等方式争取了解到法律在实际中的执行情况,力求用法律的强制性来推动某个特定问题的解决。二是保证执法检查质量。要认真制定执法检查的方案,周密考虑执法检查的目的、时间、参加人员、方式方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执法检查中,作风要深入,既要听执法主体的汇报,更要听基层和农民群众的反映;既要看文字汇报材料,更要到实地考察视察;既要看做了什么,更要看效果如何;既要看点上的情况,更要看面上的形势;既要看成绩,更要找差距。执法检查后,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客观指出问题,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目标及时限要求。问题交办后,必须跟踪督办,确保有关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执法检查取信于民。

  三、充分发挥农民代表作用,做好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

  农民代表来自农村,了解农村情况,最能代表广大农民心声,反映农民意愿。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要在为农民代表服务,依靠农民代表开展工作上下功夫。一要认真办理农民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意见,提高办理质量。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农民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关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关乎农村社会的稳定,所以我们更要加以重视。要认真研究办理农民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办理途径,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二要密切与农民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农民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各级人大农工委在开展工作时要经常深入农村,走访农民代表,听取农民代表意见,关注农村的热点问题,反映农民代表的要求。农民代表比较分散,人大农工委要加强与你们代表的联系,要有计划的安排农民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的会议,认真听取他们的审议意见。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时,要积极组织农民代表参加活动,为农民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要大胆探索和创新联系农民代表、帮助农民代表依法履职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农民代表在推动农业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要关注、关心乡镇人大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基层民主政治的基础,乡镇人大工作最切近基层,最切近农民,最切近农村实际,搞好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做好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要关注、帮助、支持乡镇人大工作,农工委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时,要经常深入乡镇人大了解情况,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那样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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