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年12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艾斯卡尔·卡斯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扎克汗·努热合买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唐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田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洪文、陈晓燕(女)、陈黛(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陈天静(女)、张黎明、徐昆娥(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周忠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任命王新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丽玲(女)、玉素甫江·尼扎木丁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阿布来提·马木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俊学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庭长职务。
(三)
任命张秋实、吐尔洪·胡达拜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地区检察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阿力木江·阿布力米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地区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买买提·沙地克、何习之、李洁(女)、王玉艳(女)、阿布来提·铁米尔、阿布都热合曼·卡地尔、阿布都米吉提·阿不来提、罗杨、阿布力克木·玉素甫、张春艳(女)、买买提依明·依布拉依、苟瑞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地区检察分院检察员;
任命梅雪(女)、王宇鹏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李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田相伟、胡春丽(女)、陈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吴汝钧、张雪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田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
任命牛江艳(女)、张熳(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寇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徐新华(女)、胡玲玲(女)、范海燕(女)、胡晓华(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员;
任命贺加·尼牙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师分院检察员。
免去马正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高国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艾海提·祖农、阿不来提·玉麦尔、刘晓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欧民、苏力坦·吾拉音、阿布都热合曼·阿那依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胡万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甘立秀(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健(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二师分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新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李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赵志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孙荣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郭凯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陈华(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