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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市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情况

来源: 新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7月05日 16:11

  宽严相济是党和国家在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提出的基本刑事政策。为督促检察机关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有力打击犯罪,又要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2012年6月底,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武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对市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采取听市检察院汇报、查阅相关案卷、召开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领导参加的座谈会、走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进行,重点视察了2010年以来市检察院对批捕、起诉案件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范围及办理情况,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提出量刑建议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是如何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

  视察组了解到市检察院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把握宽严相济的度上经过探索实践做得比较好,当宽则宽,当严则严,使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视察组建议市检察院对宽严相济政策要进行更深入的调研,把暂缓起诉、量刑建议等好的做法上升到理论层面,更好地指导实践;要进一步加强对不捕、不诉、撤案案件的监督制约,有效避免酌定从“宽”案件的随意性,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对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好的事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探索未成年人工作新思路,建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机制,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石河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罗红 秦梅春)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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