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闭幕
5月30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圆满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审查批准了《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艾滋病防治若干规定》《奎屯天北新区管理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通过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决定终止审议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草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立法程序重新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艾力更·依明巴海指出,今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希望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松懈和懈怠思想,切实履行好自己肩负的职责。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参加常委会会议,要认真研究问题,踊跃发言,积极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负责地把会议的各项议题审议好、修改好;要充分发挥自己不同岗位、不同专业方面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相关调研和检查工作,努力在提高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为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而作出应有贡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秦瑞、栗智、买买提明·牙生、乔吉甫、马明成、王会民、穆铁礼甫·哈斯木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钱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