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5月28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修正草案、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等。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薄晓作的关于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办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就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征求各地州市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协及相关单位意见,立法调研和座谈的基础上形成草案修改稿,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来景刚向会议作了关于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税、乡统筹和村提留全面取消,国家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方面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也已开始试点,条例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管的需要。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尼加提·马合木提向会议作了关于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我区是较典型的内陆干旱区,湿地资源极其珍贵。近年来,我区湿地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但湿地保护工作中仍存在制度建设滞后、法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完善、科技支撑不到位、保护资金缺乏等问题。为切实保护好湿地,制定一部符合我区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秦瑞作了关于检查《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从目前情况看,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需进一步加大防治工作力度。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买买提·乌斯曼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自治区实施<公路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我区公路建设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截至2011年底,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15.5万公里(含兵团),大通道和枢纽建设加快推进,路网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张立德作的关于201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买买提依明·吐尔逊作的关于201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蒲仕裕作的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智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买买提明·牙生、乔吉甫、马明成、王会民、穆铁礼甫·哈斯木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钱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建新作了题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构建和谐稳定新疆》的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