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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人大工委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加大特殊青少年帮教转化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05月04日 08:47

  法制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 实习生万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人大工委近日组成检查组深入塔城、额敏、裕民等市、县,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建议,当地各级政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的帮教和转化工作,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检查组了解到,塔城地区各级人民政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把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抓好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通过采取普法教育与依法治校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等具体措施,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加大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

  检查组同时也发现,当地各级政府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家庭、学校和社会还没有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执法部门的责任不清,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但在一些具体工作中,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还不够,没有形成真正的合力,存在各自为战、各行其是的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当地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调动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在全地区开展一次学法、送法活动,使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深入到学校、家庭、机关、社区等各个领域,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同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制度,成立由各级政府牵头、由政府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职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由公安、教育、司法、法院、社区、学校等相关单位通报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社区包家庭、单位包家长、家长包学生的联保责任制,家长、学校和社会分别承担起各自的法律责任。建立家长与学校联络制度,在各中小学设立家教热线,建立家长联系卡,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家校合力,共同矫治。

  检查组还建议,应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进一步加大整顿文化市场、网吧的力度,严厉打击传播淫秽录像、毒品犯罪和其他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违法活动;同时要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的帮教和转化工作,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防止他们重新犯罪。对未能升入高中就读的,要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避免把那些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过早推向社会,加强对这类未成年人的矫治和挽救。还要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教育场所的建设,想方设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娱乐和活动场所,推动公益性文化娱乐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积极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活动空间。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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