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3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海洲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财政专项预算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12年市财政专项预算;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2名副市长、12名政府组成部门人员等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黄海洲强调,接受任命的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胜任本职工作;要认真履行职权,不辱使命,认真践行供职承诺,尽快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五年工作规划,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强化监督意识,正确认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摆正位置,自觉地把自己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要坚决贯彻执行,及时报告落实情况。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形式,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国、杨友先、尼银山和委员共17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陶平,市人民法院院长刘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军生,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杨黎)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