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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5年查处违法测绘案66起

相关报告指出法律宣传不够基础测绘滞后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12月06日 09:25

 

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人员正在进行测绘工作。CFP/供图

  法制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 实习生李建宙 “十一五”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查处涉军、涉密、涉证、涉外、涉网等各类违法测绘案件66起。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吉甫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自治区测绘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时介绍的。

  2008年至2010年,自治区测绘部门用3年时间完成了全区测量标志、警示标志设置工作,增设警示标志3365个,在国道、省道旁建造保护测量标志宣传墙82座,为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办理950个土地使用证或他项权利证书。乔吉甫在报告中提到,近几年,随着测绘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健全,测绘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自治区测绘依法行政水平在不断提高,测绘经费以及重大测绘项目都在稳步增长和实施。

  虽然近年来自治区测绘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还存在法律法规宣传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和群众对测绘法律法规不熟悉,基础测绘历史欠账较多,测绘成果共建共享机制缺乏,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缓慢,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尚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报告显示,自治区仍有79.6%的国土面积没有覆盖,基础测绘仍然处于滞后状态。基础测绘现有成图面积,尤其是大比例尺地形图与各地需求之间缺口较大,尚有大面积未测空白区。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无法满足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设对现代测绘基准和统一、标准地理空间数据平台的需要。

  乔吉甫表示,测绘法律法规是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有序发展的行为规范,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各族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测绘法制意识,在明确领导干部职责,提高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理念的同时,加强对各族公民国家版图意识和保护测量标志重要性的教育,支持他们检举揭发无证测绘和移动、损毁、盗窃测量标志及编印、销售非法地图产品等违法行为。此外,还要继续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推进测绘成果共建共享,大力扶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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