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11月28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新疆人民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薄晓作的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修订草案,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吸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在关于环境概念的界定,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和原则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充实。将环境保护应当贯彻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方针写入修改稿。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阿不都热扎克·铁木尔作的关于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条例草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修改稿对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解决“零就业家庭”的时间作出进一步规定,将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中,将“二十四小时”改为“三个工作日”。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胡志斌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作了关于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张小雷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强调促进科技进步必须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将企业技术进步作为单独一章,规定了鼓励企业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开展产业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作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艾拉提·艾山作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阿勒布斯拜·拉合木、杜秦瑞、栗智、买买提明·牙生、乔吉甫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朱昌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11月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图为会场全景。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杜秦瑞、买买提明·牙生;秘书长尼相·伊不拉音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勒布斯拜·拉合木、栗智、乔吉甫主席会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朱昌杰列席会议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列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尼相·伊不拉音作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阿不都热扎克·铁木尔作关于《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薄晓作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艾拉提·艾山作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