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
11月18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1月28日至12月1日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主持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关于乌鲁木齐市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议案、关于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的议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自治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自治区测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勒布斯拜·拉合木、杜秦瑞、栗智、乃依木·亚森、买买提明·牙生、乔吉甫,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