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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来源: 新疆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03月24日 14:45

   (新疆日报网) 23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传达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自治区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审议有关议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并传达张春贤书记讲话精神。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薄晓作的关于《自治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自治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对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改,并于1月5日通过新疆日报、新疆人大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同时征求各地相关部门及人大代表的意见,截至1月25日,共收集各方面修改意见62条。法工委根据各方面征集到的意见,对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修改,经法制委员会审议后形成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由本次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阿不都热扎克·铁木尔作的关于《自治区邮政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邮政业是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对于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近年来随着通信方式多元化,邮政业发展处于容易被忽视、被削弱的境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群众用邮难问题突出。2009年国家对邮政法进行了修订,为保障自治区邮政事业发展,制定自治区邮政条例很有必要。会后,法工委在征求各地、州、市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和进一步立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修改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经法制委员会审议形成草案修改稿,由本次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亚宁作的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年底以前选举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将陆续届满,需要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作的有关事项的说明,由本次常委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宋浩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勒布斯拜·拉合木、乔吉甫、马明成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哈斯木·马木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部分在乌鲁木齐的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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