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
7月25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
会议审查批准了昌吉州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新疆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组成人员在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关于视察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情况的报告时,对这两项报告表示赞同。
会议审查批准了2013年自治区本级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就业工作情况报告,利用半天时间召开联组会议,就自治区就业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
雪克来提·扎克尔强调,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必须把握好人大监督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坚持依法监督的原则、坚持集体行使监督权的原则。贯彻落实监督法,切实做好人大监督工作,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坚决克服监督无用思想、畏难怕事思想、监督添麻烦思想,这三种思想认识都是对我们国家的监督体制认识不清楚、不到位的具体表现,是对“人人参与监督、人人接受监督”的法治精神认识不全面、不深刻的客观反映。
雪克来提·扎克尔指出,监督法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我们在监督项目的选择上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突出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的监督。
雪克来提·扎克尔指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内在需要,是人大工作的一项基本功,也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今后开展监督工作,对一些自治区重大的决策部署、重点推进的项目,以及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现实问题,可以组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可以在听取专项报告的同时,开展相关工作方面的执法检查,也可以开展视察和专项询问。对常委会开展的重大监督项目,尤其是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一定要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切实达到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的目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贾帕尔·阿比布拉、马明成、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穆铁礼甫·哈斯木、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参加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闫汾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等列席会议。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厅厅长弯海川作“地方举债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