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新疆人大网讯 11月28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乌鲁木齐闭幕。会议决定,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月在乌鲁木齐召开。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王永明说,本次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我们要以强烈的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深入研究拿出贯彻落实的实策、实招,要谋划好新一年人大工作计划,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两大历史任务的实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作法治中国、法治新疆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权威,努力完成好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赋予的职责和任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帕尔·阿比布拉、马明成、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王会民、穆铁礼甫·哈斯木、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史大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部分自治区人大专委会委员和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