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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加强和改进全区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

来源: 新疆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05日 08:56

  新疆人大网讯 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是党的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常委会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之一。经过论证和修改,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新模式的建立,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一些列措施不断强化人大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人大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信访法律咨询组、完善律师参与人大信访接待工作,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开展联合接访,完善与司法机关的接访制度。从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4195件,接待群众来访14519批15876人次,信访总量19604件次。

  据悉,该《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信访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共分四大部共30条。《意见》提出要通过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处理程序,严格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正常信访秩序,推进人大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的结合,运用法律规定的监督方式,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力求从源头上化解信访问题等。

  同时,畅通和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机制,发挥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和倾听并反映群众诉求、协助督办信访案件、宣传解释法律和政策、化解矛盾纠纷,加大督办力度,着力推动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提高信访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等。

  《意见》尤其强调,各级人大信访工作应当纳入自治区大信访工作格局,将信访工作列入各级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统一部署。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常委会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应有信访工作内容。切实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务实的信访干部队伍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意见》,要求各级人大信访部门要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提高信访综合分析质量和水平,着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把全部工作的重心放在推动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上,下大力推进“事要解决”。

  同时,自治区人大产给回办公厅还将对县级以上人大信访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全面提高人大信访干部队伍的政策及法律水平。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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